【《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問答】
如何正確理解《條例》規定的執紀審查重點物件,以及強化執紀審查思想教育功能的意義?
《條例》第三十二條要求依規依紀進行執紀審查, 明確了審查的重點物件和審查方式。 這是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的現實需要, 是堅持標本兼治、實現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統一的客觀要求, 是紀律檢查機關深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實踐成果。
突出執紀審查重點對象, 是由當前的反腐敗鬥爭形勢任務決定的。 1993年, 我們黨就認識到反腐敗鬥爭形勢是嚴峻的, 此後一直沿用"依然嚴峻"的判斷。 黨的十八大後,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化了對形勢的認識, 增加"複雜"二字, 提出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 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 "老虎"、"蒼蠅"一起打, 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的立場方向, 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沒有重點就沒有政策。 《條例》明確規定, "重點審查不收斂不收手, 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 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 三類情況同時具備的是重中之重, 有兩類情況的要重點關注, 有一類情況的也要認真對待。 這是十八屆黨中央基於當前依然嚴峻複雜形勢和遏制腐敗蔓延目標任務所作出的正確決策, 也是執紀審查必須把握好的一把尺子。 監督的重點對象是党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 其中主要領導幹部尤為重要。 只有把主要領導幹部看住了, 把領導班子建設好了, 才能以上率下, 一個地方和部門的風氣才能正起來。
党要管黨、從嚴治黨, 既要靠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引領, 又要靠嚴明的紀律作保障。 執紀審查是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 既要依規依紀查清違紀事實, 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更要注重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準, 發揮執紀審查的思想教育功能。 紀律審查要始終堅持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結合, 既以黨的紀律尺子去衡量, 又要把學習黨章党規黨紀作為執紀審查的第一課, 讓審查對象從學習黨章入手, 從理想信念宗旨、黨性原則、作風紀律等方面檢查剖析自己,
人無完人, 金無足赤。 黨員幹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 不可能不犯錯誤。 犯了錯誤, 在組織的説明下能夠及時改正, 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 還是好同志。 紀律審查對象在沒有被開除黨籍之前, 還是黨內同志。 在執紀審查過程中, 不僅要以同志相稱, 更要以同志相待, 説明同志認識錯誤、分析錯誤、改正錯誤, 為黨儘量挽回損失, 體現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