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
人社部、財政部正式公佈今年提高養老金標準,
總體調整水準為5.5%左右。
養老金從今年1月份補發!!
大概9月底之前發放到位!!
經國務院批准, 近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 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準, 總體調整水準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 預計將有89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 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 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具體調整怎樣進行?
人社部負責人強調, “5.5%左右”的調整水準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準, 而不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人均養老金水準為基數、都按照5.5%的比例調整, 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5.5%增加養老金。
首先, 此次調整, 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 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 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同時, 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準存在差異, 各地區之間、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具體調整辦法可能會存在一定差異。 具體到每一位退休人員, 由於繳費(工作)年限和養老金水準不同等原因, 實際的調整水準也會存在一定差異。
調整的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 預計可在9月底之前發放到位。 由於各地情況存在差異, 特別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啟動實施時間不長, 工作基礎和進展地區間不平衡, 各地調整養老金發放到位的進度可能會有快有慢。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離休人員不屬於此次調整範圍。
來源 | 南京區街一號
編輯 | 趙伊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