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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工作摔傷,老闆拿出“免責協議”想推諉,結果賠償15萬元

楚天都市報訊餐館廚師受了工傷, 餐館老闆卻拿出一份招聘時簽的“免責協議”拒賠。 本報公益律師為廚師薛某提供法律援助, 並依法維權, 助他獲賠15萬元。

薛師傅今年48歲, 事發前在漢口一家餐館當廚師, 每月工資5000元, 養活妻子和一對兒女。 應聘時, 老闆不願承擔用工風險, 沒為他繳納社保, 還讓他寫個條子, 承諾工作時無論發生什麼事故都與餐館無關。

2016年8月20日下午, 薛師傅在餐館閣樓找炒勺時, 不慎從梯子上摔下, 造成右腳跟粉碎性骨折。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後認定為工傷, 經鑒定為九級傷殘。

隨後, 薛師傅多次找餐館協商賠償事宜, 老闆卻百般推諉。

2016年11月初, 本報聯合武漢市司法局, 在武漢市民之家舉辦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動, 專門為貧弱市民維權。 薛師傅找到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吳源源律師, 向他求助。 吳律師耐心講解了法律關係, 開啟綠色通道, 當即為他辦理了法律援助手續。

此後, 吳源源律師代理薛師傅依法維權, 將該餐館告到江岸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 開庭時, 該餐館老闆說他與薛某簽了“生死承諾書”, 傷病由薛某自擔責任, 不願賠償。 吳律師義正辭嚴地反駁:該承諾書因違反勞動法、社會保險法而無效, 員工受傷而用人單位沒辦社保的, 應由用人單位賠償工傷損失。 該老闆啞口無言。

江岸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審理後認為, 依據《工傷賠償條例》的規定, 因該餐館未依法為薛師傅繳納社保費用, 薛某的工傷損失應由該餐館承擔, 遂裁決餐館賠償薛師傅工傷損失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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