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餐館廚師受了工傷, 餐館老闆卻拿出一份招聘時簽的“免責協議”拒賠。 本報公益律師為廚師薛某提供法律援助, 並依法維權, 助他獲賠15萬元。
薛師傅今年48歲, 事發前在漢口一家餐館當廚師, 每月工資5000元, 養活妻子和一對兒女。 應聘時, 老闆不願承擔用工風險, 沒為他繳納社保, 還讓他寫個條子, 承諾工作時無論發生什麼事故都與餐館無關。
2016年8月20日下午, 薛師傅在餐館閣樓找炒勺時, 不慎從梯子上摔下, 造成右腳跟粉碎性骨折。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後認定為工傷, 經鑒定為九級傷殘。
2016年11月初, 本報聯合武漢市司法局, 在武漢市民之家舉辦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動, 專門為貧弱市民維權。 薛師傅找到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吳源源律師, 向他求助。 吳律師耐心講解了法律關係, 開啟綠色通道, 當即為他辦理了法律援助手續。
此後, 吳源源律師代理薛師傅依法維權, 將該餐館告到江岸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 開庭時, 該餐館老闆說他與薛某簽了“生死承諾書”, 傷病由薛某自擔責任, 不願賠償。 吳律師義正辭嚴地反駁:該承諾書因違反勞動法、社會保險法而無效, 員工受傷而用人單位沒辦社保的, 應由用人單位賠償工傷損失。 該老闆啞口無言。
江岸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審理後認為, 依據《工傷賠償條例》的規定, 因該餐館未依法為薛師傅繳納社保費用, 薛某的工傷損失應由該餐館承擔, 遂裁決餐館賠償薛師傅工傷損失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