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邏支隊關於啟用移動電子員警取證設備的公告
興安盟烏蘭浩特至新林北段高速公路(G5511集甯-阿榮旗高速烏新段)已於2017年4月10日正式開通運營。 為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確保廣大交通參與者平安出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常式規定》第十六條等相關規定, 本著依法、規範、公開的原則, 興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邏支隊從即日起啟用烏蘭浩特至新林北段高速公路移動電子員警取證設備。
現公告如下:
一、限速標準
1.小型客車限制速度為100公里/小時;
2.大中型客貨車限制速度為80公里/小時。
二、移動電子員警取證設備設置路段(雙向)
1.G5511集阿高速1068Km——1077Km(烏蘭浩特機場西路段);
2.G5511集阿高速1100Km——1118Km(額爾格圖西路段);
3.G5511集阿高速1140Km——1151Km(巴彥高勒東路段);
4.G5511集阿高速1198Km——1210Km(王家窯大橋北段);
5.G5511集阿高速1230Km——1241Km(紮旗新林鎮路段);
特此公告
興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邏支隊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