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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2017年自強計畫招生簡章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檔精神, 使更多來自農村、邊遠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 浙江大學2017年繼續實施自強計畫(高校專項計畫)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我校2017年自強計畫(高校專項計畫)主要招收各省(區、市)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高中農村學生, 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

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完成。

二、招生專業大類及招生計畫

2017年我校自強計畫招生數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3%左右, 將根據考生實際報名與審核情況制定分省計畫並報各省級招辦備案。 根據國務院、教育部有關檔精神, 招生計畫將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適當傾斜, 歡迎這些地區優秀中學生踴躍報名。 具體招生專業大類詳見報名系統(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自強計畫招生各專業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三、報名程式

2.志願填報要求:考生需在”招生類型”中選擇“高校專項計畫招生”, “報名類型”中選擇“自強計畫”。

3.申請表填寫要求: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 未按要求填寫並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資訊”必須由中學審核並蓋章。

b.高中階段主要獲獎情況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 須在系統中如實填寫並上傳獲獎證書和相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c.申請表中“個人陳述”(直接在對話方塊內填寫)需明確表述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 學習成長經歷, 社會活動, 個人理想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d.考生須在“附件材料”中上傳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考生戶籍頁的掃描件。

考生必須確認報考志願, 未確認志願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我校不予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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