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客源, 四名的哥竟然對客運工作人員大打出手。 記者從鏡湖區法院獲悉, 3月10日, 該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計程車司機方某、錢某某、談某、李某四名被告人一至二年有期徒刑, 並宣告緩刑。
法院審理查明, 2016年3月某日下午5時許, 四名被告人在本市火車站東廣場因客源問題與蕪湖市運泰集團工作人員發生衝突。 後四人肆意對運泰集團工作人員進行毆打, 造成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 四人的暴力行為還導致了火車站廣場一度公共秩序混亂。 案發後, 四人逃離了現場。 在公安機關偵查期間, 四人意識到自己的過失,
鏡湖區法院認為, 四被告人隨意毆打他人, 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 情節惡劣, 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且系共同犯罪。 在考慮四被告人具有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取得諒解, 系初犯、偶犯等情節後,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顧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