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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教義中的七種罪惡來源“七宗罪”都包括哪幾種?

七宗罪是天主教教義中的七種罪過的來源, 宗為來源、根源的意思。 天主教教義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格裡高利一世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 包括:傲慢、嫉妒、暴怒、懶惰、貪婪、色欲、暴食。

但丁在《神曲》裡根據惡行的嚴重性順序排列七宗罪, 其次序為:

七宗罪

一)色欲-不合法禮的性欲, 例如通姦。 (但丁的標準是“過分愛慕對方”, 而這樣便會貶低了神對人們的愛)

二)貪食-浪費食物, 或是過度放縱食欲、酗酒或屯積過量的食物。 (但丁的觀點是“過分貪圖逸樂”)

三)貪婪-希望佔有比所需更多為之貪婪。 (或是以但丁的觀點, 貪婪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

七宗罪

四)懶惰-懶惰及浪費時間。 (懶惰被宣告為有罪是因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補缺失, 但應該的事情還沒有做好, 對自己是百害而無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 (從但丁的神學觀念上去看, 懶惰是“未能全心愛上帝, 未能全副精神愛上帝, 未能全人之心靈愛上帝”-具體來說包括懶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滿足及無責任心)

五)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適當(邪惡的)感覺, 復仇或否定他人, 在律法所賦予的權力以外, 行使懲罰他人的意欲亦被歸作憤怒。

七宗罪

六)嫉妒-因對方所擁有的資產比自己豐富而心懷怨怒(對自己資產的喜愛變質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擁有者的欲望)

七)傲慢-期望他人注視自己或過度愛好自己。 因擁有而感到比其他人優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優秀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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