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記者跟隨廊坊市交警二大隊民警在廊坊市永興路與光明西道路口執勤時, 發現一輛白色轎車行駛軌跡可疑, 於是民警上前對司機進行了詢問。
但當司機打開車窗時, 民警卻發覺車內透出濃濃酒味, 民警立即將司機帶回大隊做進一步檢查。
在將司機帶回大隊途中, 司機承認確實飲酒了, 卻想喝的不多便僥倖駕車去往醫院看望朋友。 隨後, 民警通過酒精測試儀對司機的飲酒狀況進行了確認。
經檢測, 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44.1毫克, 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在民警一番警示教育之後, 司機表示一定牢記此次教訓。 隨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民警對司機進行了罰款1000元, 記12分的處罰。
在此,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一定要引以為戒, 不要酒後駕車。 路遇民警檢查切勿慌亂採取措施逃避, 一旦出現意外後果將不堪設想。
(河北交通電視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