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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人被刑事拘留,你該怎麼辦?

很多人覺得刑事離我們很遠, 一旦發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的時候都會措手不及, 所以提前瞭解一些相關的法律很有必要。

當某人涉嫌犯罪時, 公安機關會依法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從而進行調查, 被刑事拘留的人的身份即為犯罪嫌疑人。

一、現實與理想的差距

《刑事訴訟法》規定: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訊問或者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就可以聘請律師。 但現實存在如下問題:

記住, 不要被港產片的對白騙了你。

通常我們看到香港電視劇裡面, 被刑拘的有錢人都會說一句話:“我不會回答你任何問題, 我等我的律師來。 ”

現實上, 犯罪嫌疑人面對公安嚴厲的審訊目光和追問, 即使頭腦清醒, 不要說不懂法的人, 儘管懂法, 在那個高壓的環境下, 也肯定會孤立無援、不知所措, 而公安機關是一定會抓住這個時機跟你錄口供的, 因為第一次口供的真實性會相對的高。

2. 《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除特殊犯罪外, 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 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但實際上, 這種通知是通過寄掛號信的形式進行的, 這種方式時間之長, 使家屬得悉的時間絕對是超出二十四小時, 甚至長達一個多星期或許更久。 (如果發現家人失蹤, 必須及時聯繫派出所, 不要被動等通知。 )

這樣的做法我認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但現實確是這樣。

二、聘請律師的作用

1. 很多犯罪嫌疑人是缺乏法律知識的, 有了律師的及時諮詢, 犯罪嫌疑人在面對訊問的時候就會淡定很多。

2.審訊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違反法律程式的情況, 律師可以對此代替犯罪嫌疑人進行申訴和控告。

3.雖然不是所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很取保候審, 但是律師能夠根據案件情況, 為可能進行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請, 讓他儘快恢復有限制的人身自由。

4.從案件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之日起, 律師的身份就成了辯護人, 享有閱卷權、會見通信權、調查取證權等全面的權利。

如果是非律師辯護人, 上述大部分的權利都需要經過檢察院或者法院的允許才能進行。

5、家屬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的, 必須要等到判決生效後, 犯罪嫌疑人申請或者移交到監獄後才能會見, 所以, 律師在這個過程中能夠代為溝通, 並且把案情告知家屬。 把犯罪嫌疑人的需求和狀況告知家屬。

三、聘請律師的時間

《刑事訴訟法》規定,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訊問或者被採取強制措施後, 可以聘請律師。 律師的及時介入能瞭解案件的全部情況, 比家屬道聼塗説要真實可靠。 並且, 提早瞭解案情可以及時發現證據, 並告知犯罪嫌疑人如何應對詢問, 保護其合法權益。

千萬不要在這個時候去托關係, 耽誤請律師的時間。

刑事案件週期很長, 要投入很大的時間成本, 如果這個過程有一個盡責的律師去進行跟進, 家屬會放心很多, 而且律師在審判前的整個過程中, 對案件的充分掌握, 才能發揮其作用, 不然等到審判時候再請律師, 他能發揮的作用就很有限。

當然,找律師也是需要找可靠的,小編之前寫過類似的文章《別以為你不用請律師就不看這篇文章》,大家可以參考。

一般的看守所附近有很多律所,他們都會喜歡在附近招攬生意。不過,請那些律師之前必須要慎重,他們很多會抓住家屬不懂法律的特點,把問題說得很嚴重,費用收得很高,還說自己有什麼什麼的關係之類,這不能要輕易相信。

最後,不管你懂不懂法律,很多交給律師的工作,自己都要跟進瞭解一下,可以要求看看他們寫的文書,他們的辯護詞、上訴狀等,當然你不能要求他怎麼做,因為律師有獨立的辯護權。但是你可以在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徵求律師的意見,並且要求律師給你們解釋一下案由和他們的處理方法。這樣能看出一個律師的專業和態度,避免遇到九流律師而不自知。

當然,找律師也是需要找可靠的,小編之前寫過類似的文章《別以為你不用請律師就不看這篇文章》,大家可以參考。

一般的看守所附近有很多律所,他們都會喜歡在附近招攬生意。不過,請那些律師之前必須要慎重,他們很多會抓住家屬不懂法律的特點,把問題說得很嚴重,費用收得很高,還說自己有什麼什麼的關係之類,這不能要輕易相信。

最後,不管你懂不懂法律,很多交給律師的工作,自己都要跟進瞭解一下,可以要求看看他們寫的文書,他們的辯護詞、上訴狀等,當然你不能要求他怎麼做,因為律師有獨立的辯護權。但是你可以在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徵求律師的意見,並且要求律師給你們解釋一下案由和他們的處理方法。這樣能看出一個律師的專業和態度,避免遇到九流律師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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