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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甯消費者佛山買一套“問題傢俱”愁壞一家人

咸寧新聞網訊花了4.5萬餘元買了一批傢俱, 準備搬新家過春節, 孰料買回來的傢俱有瑕疵, 多次溝通無果, 退貨遭拒, 最後既搬不成新家, 又討不回貨款, 舊房又出售, 全家無奈租房住。 近日, 孫女士特地選在“3·15”這天向本報反映她的消費遭遇。

孫女士介紹, 她在咸甯碧桂園買了一套新房, 去年裝修完畢, 家人精挑細選, 於2016年12月18日從廣東佛山樂從國際家私城一家商店選購了總價45300元的家私。 按照合同約定, 她半個月就可以收到貨。

今年1月5日, 她如期收到了傢俱, 但拆開包裝後發現產品有瑕疵:有的傢俱油漆粗糙斷裂,

有的板材開裂破損, 有的傢俱沒有合格證、商標、生產日期等標識。

發現問題後, 孫女士與商家溝通要求退貨遭拒, 遂向佛山當地工商部門投訴。 經工商人員調解, 商家同意作出換貨處理, 並補償1000元。 2月20日, 孫女士和丈夫來到樂從, 重新換購該店價值40470元的產品, 並於3月1日, 自費請專業人員上門打包, 用物流把家裡的貨退回去。

原本以為此事能很快解決, 沒想到, 物流於3月6日送到樂從並通知商家提貨時, 商家卻找各種理由拒絕提貨, 工商部門再次介入調解依舊無果, 直到目前, 這批貨仍留在佛山樂從當地的物流公司內。

“按照計畫, 我們原本是打算等傢俱買回來後在新家過年的, 所以去年底就把舊房子賣了, 最後沒搬成新家,

又討不回貨款, 一家人只能租房住。 ”孫女士說。

孫女士表示, 她希望通過自己的遭遇, 警醒其他消費者。 同時, 她已聯繫好了律師, 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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