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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糕點吃出訂書釘 市民呼籲加強散裝食品監管

伊犁晚報訊“剛從超市買回來的散裝糕點, 孩子食用時竟然吃出訂書釘……”4月13日, 伊寧市民馮先生致電本報熱線, 稱帶著東西找超市理論, 商家只同意十倍賠償了事, 讓他很窩心。

馮先生說, 12日20時許, 家人帶著孩子在伊寧邊合區北京路金茂·新天地某生活超市購買了6元錢的糕點, 回家孩子在食用中竟然從糕點裡吃出訂書釘。 “太危險了, 想想都後怕, 商家也太不負責任了。 ”馮先生對記者說, 糕點裡有幾個訂書釘現在不好說, 孩子吃東西快, 如果真吃下去事情就沒這麼簡單了, 希望商家加強散裝食品的監管。

某生活超市值班經理羅小梅解釋, 可能是商家用釘書機對部分散裝糕點封口時脫落的, 屬意外。 當時商家和超市負責人都誠懇地向馮先生一家道了歉, 也理解馮先生一家人的擔心。 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 經過協商, 同意賠償孩子因此事去醫院檢查的各項費用, 且消費者身體如果有不良反應, 超市也會負責任。 但馮先生及其家人以各種理由不及時去檢查, 反而向超市提出高額賠償金, 讓商家無法接受, 並懷疑馮先生有敲詐嫌疑。

伊寧市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員說, 在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對消費者產生損害時, 消費者應儘量保持損害時的產品原狀, 並拍照留存。 如果食用食品時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 應及時就醫,

並盡可能要求醫生寫明可能導致損害的原因。 這樣, 即使商家不承認損害系由其產品造成, 起訴後也可通過一些生活常理來判斷損害發生的原因。

截至記者發稿, 由於雙方針對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 目前仍在協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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