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重慶鴻雁計畫出臺 來渝研發科技海內外人才最高可獲200萬獎勵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引進海內外英才“鴻雁計畫”實施辦法的通知。 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網站截圖

華龍網4月17日12時59分訊好消息,

來重慶發展的海內外緊缺高端人才將獲得一次性定額獎勵。 記者獲悉, 重慶印發了引進海內外英才“鴻雁計畫”實施辦法, 該辦法適用于我市現有企業引進或者來渝創辦科技型企業的研發類科技人才, 最高將獲200萬定額獎勵。

三類人群受益:企業認定年薪最低需50萬

4月12日, 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了《關於印發重慶市引進海內外英才‘鴻雁計畫’實施辦法的通知》, 該計畫適用于我市現有企業引進或者來渝創辦科技型企業(包括法人化研發機構)的直接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研發類科技人才。

“鴻雁計畫”入選人才要求嚴格, 其中要求原則上應有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機構、世界500強企業學習或工作經歷,

且應與引進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 或與引進區縣簽訂3年及以上的落戶協議。

“鴻雁計畫”還將入選人才分為 A、B、C 三類。 其中A類主要指在全球產業技術研究領域享有較高聲譽, 具有重大技術發明成果或重大新產品開發成功經驗, 能對我市企業創新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或帶來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且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企業研發人員中年薪排前1%的研發類人才(企業研發人員總數不足100人的, 按1人計算)。

B類主要指在全球產業技術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 工作期間主持過研發專案並成功實現商業化, 能夠在我市領銜企業核心攻關專案或解決核心技術難題, 或在同行業優秀企業高級管理、研發工作崗位上取得顯著業績,

且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在100萬元至 200萬元人民幣, 企業研發人員中年薪排前5%的研發類人才(企業研發人員總數不足100人的, 按2人計算)。

C類主要指掌握某行業、某領域特殊專長, 對我市企業創新發展具有較大促進作用, 或在同行業優秀企業中級管理、研發崗位上取得顯著業績, 且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在50萬元至100萬元人民幣, 企業研發人員中年薪排前10%的研發類人才(企業研發人員總數不足 100 人的, 按5人計算)。 人才年薪認定以其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基數核准。

此外, 對來渝創辦符合戰略型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科技型企業或法人化研發公司的技術創新人才,

如難以用當期的薪酬認定其人才類別, 可以本人擁有發明專利的價值作為人才認定評估標準。

怎麼獎?A類人才最高獲獎勵200萬元

根據辦法, 引進人才的用人單位或園區在人才來渝工作滿1年後, 可以向單位納稅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人才獎勵申請, 並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 對符合條件的, 按規定兌現獎勵。

對於現有企業引進的人才, 參照人才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度的一定倍數確定;對於從事科技創業的人才, 可實行定額獎勵。

其中, A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度的2倍或定額給予獎勵, 最高不超過 200萬元;B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度的1.5倍或定額給予獎勵, 最高不超過100萬元;C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度的1.2 倍或定額給予獎勵,

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該獎勵資金分3年發放, 其中第一年發放獎勵資金的 40%, 第二年發放獎勵資金的35%, 第三年發放獎勵資金的 25%。 以上獎勵作為市政府獎勵, 依法免征個人所得稅。

此外, 對“鴻雁計畫”入選人才的用人單位, 按照引進人才年薪的5%給予經費補助。

不僅如此, 對來渝創新創業的人才及團隊, 在科技獎勵、專案資助、股權激勵、貸款貼息、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職稱認定、創業扶持等方面按現有政策給予重點支持。 鼓勵各類天使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圍繞創新創業團隊開展創投業務, 鼓勵金融機構對創新創業團隊提供債權融資服務。

此外, 我市還將提供引進人才的創業、居留簽證、落戶、配偶子女就業、醫療服務、子女入學(托)等“一站式”服務平臺。

需要注意的是,“鴻雁計畫”入選人才符合我市其他人才政策條件的,按規定進行申報,並按照就高從優、不重複計算的原則享受相關待遇。在入選人才3年政策兌現期內,由相關單位和部門將進行資格核查,如果人才不再能履行職責,將終止其享受“鴻雁計畫”待遇資格。

此外,假如存在人才或單位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套取獎勵補助資金的,不但要按規定追回騙取、套取的資金,還會將其不良行為資訊納入征信系統,5年內不再受理其財政補助資金申請;涉嫌犯罪的,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鴻雁計畫”入選人才符合我市其他人才政策條件的,按規定進行申報,並按照就高從優、不重複計算的原則享受相關待遇。在入選人才3年政策兌現期內,由相關單位和部門將進行資格核查,如果人才不再能履行職責,將終止其享受“鴻雁計畫”待遇資格。

此外,假如存在人才或單位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套取獎勵補助資金的,不但要按規定追回騙取、套取的資金,還會將其不良行為資訊納入征信系統,5年內不再受理其財政補助資金申請;涉嫌犯罪的,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