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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未經許可販賣香煙 男子一審獲緩刑

未經許可販賣香煙 男子一審獲刑

每日甘肅網3月15日訊(西部商報記者焦太霞)在沒有合法證件許可的情況下, 男子陳某從其他地方收購多種品牌香煙後, 到蘭州市進行公然兜售, 後被查獲。 2017年3月14日, 蘭州市七裡河區人民法院對外公佈該案的一審判決, 以陳某犯非法經營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緩刑一年, 並處罰金2000元。

經查, 陳某在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准運證的情況下, 從寧夏某鎮收購多種品牌捲煙後, 前往蘭州市肉聯廠附近攤點銷售牟利。 2016年11月13日, 被蘭州市七裡河區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查獲,

當場從其車內查獲翻蓋藍蘭州307條、翻蓋黃蘭州288條、翻蓋珍品蘭州165條、全包延安121條, 共計881條。 經鑒定, 上述881條捲煙均為真品, 價值64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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