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初中教師, 雖然聽著很光鮮亮麗, 但工資每個月只有三千多塊錢, 什麼都幹不了。 眼看年紀越來越大, 我沒有房子沒有車子, 沒有一個姑娘肯跟著我。
後來, 爸媽就給我介紹了一個老家的姑娘。 她其實長得挺漂亮的, 就是不太會打扮, 因為她的家裡更窮, 她媽媽把她一手拉扯長大。 由於她是單親家庭, 心性還高, 就被剩了下來, 聽說我是個教師, 就動了心, 我們兩個就見了面。
雖然我沒有什麼錢, 但我其他方面還是很不錯的, 她也很中意我, 我們就這樣結婚了。 結完婚後, 她就跟著我來到了市里生活。
她沒有什麼經驗, 我就給她找了一個公司當秘書, 朝九晚五的比較輕鬆。 她剛來時特別興奮, 很多東西都沒有見過, 就整天讓我帶著她出去, 覺得我無所不能, 我很享受這種被崇拜的感覺。
可是慢慢的她就變了, 開始注重穿衣打扮了。 本來長得就挺好看的,
後來有一次她晚上沒有回家, 第二天晚上才回來, 我問她去哪了她也不說, 我氣得直接打了她一巴掌, 她氣的直接收拾東西走了, 從此就消失了。
我一直都很後悔自己打了她, 覺得自己太衝動了, 這兩年我過得很恍惚。 後來, 我們老家要搞旅遊度假區, 我們家剛好在一個很重要的位置上, 開發商就和我們協商, 最後我們家分了五套房, 我終於有房子了。
這時候我那消失了三年的媳婦回來了, 還指著身旁那個小男孩說是我兒子。 算算時間, 剛好處於她走的那段時間, 可誰知道那是不是我的孩子, 我質問她為什麼現在回來, 她還責問我, 說我不去找她, 她沒辦法只好獨自一人在外撫養孩子, 邊哭邊說我一點也不愛她。
可我看她比以前還要光鮮亮麗, 一點也不像個單親媽媽, 那手也越來越嫩, 但孩子和我確實有一點點像。 我提出要和孩子做一個親子鑒定, 她卻說我不信任她, 對我很失望。
可是疑團那麼多, 我總要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吧?我總不能一直給別人養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