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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項鍊哪去了?為了斷前任瞞住現任 女子謊報:“我被搶劫了”

3月13日晚上10時34分, 王丹借得同事一部手機, 來到東西湖區將軍三路一家夜宵攤點前, 撥打110報警。 電話中王丹聲稱手機及黃金項鍊被2名男子於半小時前從背後“搶走”。 將軍路街派出所刑偵民警李昌遐、賈雨等人接到報案後, 立即與分局刑偵大隊增援民警趕到現場進行勘查和調查走訪, 並調取案發地及周邊治安視頻資料進行追蹤。

3月14日淩晨2時許, 專班民警經過3個多小時走訪案發地及周邊群眾, 均未發現有群眾反映有人被搶劫的警情。 民警繼續調取案發地及案發時段的治安視頻資料時, 也未發現王丹有被搶劫手機及黃金項鍊等財物的視頻畫面。

民警感到這起“搶劫”案件很蹊蹺, 於是決定找報案人王丹進一步核實被“搶”財物案件的細節。

3月14日上午, 民警將王丹請到派出所觀看案發地及周邊治安視頻資料, 王丹這才如實交待了謊報搶劫假警情、搪塞現在男友的違法事實。 經民警核查, 王丹被“搶”走的價值近3000元手機及價值7000多元的黃金項鍊被其藏匿在服裝廠員工寢室內。

因王丹謊報虛假警情違法, 昨天, 武漢市東西湖區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200元的治安處罰。 王丹對自己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釀出的惡果後悔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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