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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引進高端人才:科研英才最高獎勵200萬

海內外緊缺高端人才來渝工作最高可獲得200萬的定額獎勵, 且免個人所得稅。 市人社局昨日稱, 我市出臺引進海內外英才的“鴻雁計畫”, 適用于我市現有企業引進或者來渝創辦科技型企業(包括法人化研發機構)的直接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研發類科技人才。

“鴻雁計畫”入選人才必須遵守中國法律,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意識、先進的管理理念或創新創業能力。 原則上應有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機構、世界500強企業學習或工作經歷。 原則上應與引進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者與引進區縣簽訂3年及以上的落戶協議。

“引進人才的用人單位或園區在人才來渝工作滿1年後, 可以向單位納稅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人才獎勵申請, 並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 對符合條件的, 按規定兌現獎勵。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入選人才分為ABC三類。

A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稅額度的2倍或定額給予獎勵, 最高不超過200萬元;B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稅額度的1.5倍或定額給予獎勵, 最高不超過100萬元;C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稅額度的1.2倍或定額給予獎勵, 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獎勵資金分3年發放, 其中第一年發放獎勵資金的40%, 第二年發放獎勵資金的35%, 第三年發放獎勵資金的25%。

以上獎勵作為市政府獎勵,

依法免征個稅。 同時, 對於引進人才, 我市還將提供創業、居留簽證、落戶、配偶子女就業、醫療服務、子女入學(托)等“一站式”服務平臺, 在這些方面都可以享受優先服務。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 在入選人才3年政策兌現期內, 相關單位和部門將對其在崗履職、個稅繳納、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年度核查, 並對其工作成效進行聯合評估, 評估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差, 如果評估結果為差或因離職、工作調動等原因不再能履行職責, 將終止其享受“鴻雁計畫”待遇資格。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雍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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