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8日)下午3時,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報告;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說明、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及時妥善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有關問題,
堅決維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和尊嚴。
遼寧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破壞黨內選舉制度和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
涉案的遼寧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終止後,
其中的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職務依法相應終止。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因組成人員已不足半數,
無法召開常委會會議履行職責。
為及時妥善處理這一從未遇到過的特殊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精神和有關法律原則作出創制性安排。
2016年9月13日,
臨時召開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報告,
依法確定遼寧省45名拉票賄選的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審議通過了關於成立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籌備組的決定,
決定由籌備組代行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部分職權,
負責籌備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的相關事宜。
依紀依法查處遼寧拉票賄選案,
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破壞社會主義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