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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新語丨癮

華心怡/文

人在欲念上的放肆, 以及意志上的疏淡, 是很容易讓某樣東西鑽了空子的, 那就是“癮”。

大致上, “癮”是個貶義詞, 多指玩物喪志那一類愛不釋手。

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的心理學和行銷教授阿爾塔給出更明晰的定義:成癮是必須你在短時間內樂於去做, 但從長期看會損害你健康的事——但你還是會強迫性地去做。

這麼看來, 我們很多人都“病”了。 無論是兒童、青少年還是成年人, 其中相當的比例都對現代電子產品上癮, 真正的上癮。 曾經, 那是與化學物質的糾纏:海洛因、尼古丁……如今, 這被稱為行為成癮。

人們每天花3個小時在手機上;花季少年足不出戶數周激打電子遊戲;由斯坦福大學兩名學生開發的閱後即焚照片分享應用成為網路新寵, 他們誇耀自己的用戶每天打開APP的次數超過18次, 並於去年選定了IPO的主承銷商。 2011年的一項研究顯示,

我們中的41%至少有一種成癮行為。 在社交網路平臺、平板電腦和智慧手機大熱, 且未見降溫的當下, 這個數字恐怕還會持續上升。

現代科技的精進, 極大地便利與豐富了人們的生活, 這肯定是在廣義大範圍中的積極建設。 隨之而來的一些副作用, 卻要留待人們慢慢挑剔、摒棄。 我們使用科技產品的初衷是為了與外部獲得更好的連接, 而不是退縮到一個假想的世界去意淫、遁逃。 如果你每天有3個小時花在手機上, 你每天就有3個小時沒有與人面對面交流。 你不用再去費力記任何東西, 它把所謂的世界赤裸裸地推送到你的眼前。

很多人已經知道去世的約伯斯不讓自己的孩子使用iPad。 矽谷灣區有一家私立學校不允許攜帶包括iPhone和iPad在內的任何電子設備,

而這所學校75%的學生家長是技術公司的高層。

這個世界, 不缺少勾畫五彩繽紛的方式, 我們所需要的是更用心, 是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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