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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佈首批55處歷史建築名單

海峽網4月19日訊 (海都記者 劉世泉 王林成 黃孔瑜)昨日, 福州市公佈該市第一批歷史建築名單。 名單共公佈了福州五城區55處歷史建築。 其中, 鼓樓區7處, 台江區9處, 晉安區16處, 倉山區9處, 馬尾區14處, 鼓嶺郵局、何氏十二排間等均在名單之中。

福州市名城委工作人員介紹, 全市近期公佈426處歷史建築, 2處特色建築, 其中五城區55處;福清公佈歷史建築67處;長樂公佈歷史建築43處;閩侯公佈歷史建築58處, 特色建築2處;連江公佈歷史建築48處;羅源公佈歷史建築43處;閩清公佈歷史建築58處;永泰公佈歷史建築54處。

“此次公佈55處建築年代包含了清代、民國建築和部分建國後建築,

建築功能多為民居、別墅、銀行、郵局等類型。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 這些建築主體結構多樣, 民國以前建築多為木構建築, 主體形式多為南方地區常見的穿鬥式, 屋面形態多為硬山、懸山、歇山頂。 民國及建國後建築多為磚木或磚混結構, 屋面形態多為平屋頂, 建築層數多為低、多層。

根據即將施行的《福建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條例》規定, 歷史建築是指經城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公佈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 能夠反映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 未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 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築物、構築物。

此外, 能反映當地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 具有特定時代特徵和地域特色、具有行業技術發展代表性或者工程技術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等情況的,

雖未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 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築物、構築物, 但也可以認定為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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