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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17年高校專項計畫招生簡章

中國石油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 是國家“211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的高校, 是教育部和五大能源企業集團公司、教育部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要求, 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等檔精神, 2017年我校將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畫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畫

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以下高中(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招收100名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

二、報名條件

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

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 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4.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考試年級總成績排名均位於國家級示範性高中年級前10%或省級示範性高中年級前5%或市級及以下級別示範性高中年級前3%。

注:我校高校專項計畫招生報名只允許考生報考1所高校。

三、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4月18 日8:00至4月30日24:00前, 考生登錄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 考生如有校級以上獲獎及其他成果須在系統中如實填寫,

且相應證明材料的影本須經所在中學審核並加蓋中學公章後, 掃描上傳報名系統。 考生不需要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2.審定初選考生名單: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材料進行評審打分, 按評審成績擇優確定初選考生名單, 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審定後, 5月1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資訊網(http://zhaosheng.upc.edu.cn/)上公示。

3.審核考生資格:5月15日前省招辦完成對初選考生名單報名資格的審核。

四、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入選考生的來源省份、人數、結合考生報名時所填的專業志願, 在相應的省份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 並標注“高校專項計畫”。 錄取期間, 根據我校在各省高校專項計畫完成情況, 學校在省份之間可適當調整招生計畫。 錄取時根據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直到高校專項分省計畫錄滿為止, 但考生的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於我校在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 對於2017年合併本科錄取批次的有關省份, 考生高考成績不低於當地同科類自主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

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 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及以上, 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 我校予以錄取。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準測試選修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等級。

五、專業安排

學校綜合考慮考生報名時所填的專業志願及各專業實際錄取情況, 在其報考專業範圍內進行安排。 對未能滿足其專業志願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將調劑到其他專業;對未能滿足其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做退檔處理。

六、領導和監督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負責對高校專項錄取招生考試工作領導, 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參與高校專項錄取招生考試工作, 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考生如果發現問題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並向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申訴。 監督電話:0532--86983322

七、聯繫方式

電話:0532—86981305、86983085、86983086 手機:15194295783

傳真:0532—86981305

Email:upzsb@upc.edu.cn

附件:2017年高校專項計畫招生專業一覽表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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