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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鼓勵在校大學生繳存公積金

本報武漢4月18日專電 (駐鄂記者 錢忠軍)從5月1日起, 在武漢地區就讀的在校大學生可以個人名義繳存住房公積金, 並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支付房租等方面享受政策福利。 此舉是為助推“百萬大學生留漢就業創業計畫”實施, 幫助留漢就業創業大學生實現“住有所居”。

針對大學生出臺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在國內尚屬首次。 武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 目前, 在校大學生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業務, 已在其單位下屬省直分中心、高校分中心和東湖分中心進行試點, 預計今年5月可全面鋪開。

按武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的這項專項政策, 即大學生在武漢就讀期間就可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 畢業在漢就業後, 自願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接續, 繳存的金額和時間可以連續計算, 增加公積金可貸額度, 購買剛性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 可以通過辦理住房公積金委託扣劃 (按年扣劃), 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積金共同參與還款, 從而幫助新就業大學生儘早通過公積金貸款解決基本住房問題。

新就業大學生暫時沒有能力購房, 租住基本住房時, 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待購買剛性基本住房時, 租房所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計算, 增強住房公積金對就業大學生的住房保障能力。

武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解釋, 此政策主要是鼓勵有收入來源的在漢高校大學生繳存住房公積金, 如碩士生、博士生和有創業收入的大學生等。 原則上, 支持在校大學生畢業留漢就業創業後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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