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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還是老的辣!奪房大戰,中國籍岳母完勝新加坡女婿

一個來自中國的女生, 年紀輕輕就未婚先孕, 只好嫁給那位熱烈追求她的新加坡商人, 卻因年紀不到擁屋的21周歲, 只能把媽媽支援了36萬新幣(約180萬人民幣)首付款的一套公寓, 註冊在丈夫一個人的名下。 卻是好景不長, 丈夫出軌, 兩人離婚。 處境堪憐的她, 還能要回那套珍貴房子的所有權嗎?

或許你猜得到開頭, 猜不到結尾!幸好她有一個精明能幹的媽, 三兩下出手就幫她把渣男老公教訓進了監牢!

現年63歲的商人徐萍, 在2000年離婚後, 2005年帶女兒蔡瑩, 從上海來新加坡讀書。

2006年, 16歲的蔡瑩認識了大她7歲的新加坡商人林吉福。 雖然徐萍反對, 林吉福同自己的女兒交往, 但他的追求很是熱烈。

2009年6月, 蔡瑩竟然未!婚!先!孕!同年8月, 她就和林吉福結婚了, 2010年1月生下一名男嬰。

三口之家需要安身立命之所, 女婿建議買公寓, 岳母表示同意, 畢竟那時候的房價還不高, 相當有吸引力。 2010年6月, 岳母不但盡心陪他們到處看房, 還提出單位要足夠大, 得四房式的才行。 終於看中了一套總價130萬的公寓, 就在高文地鐵站附近的高文居(Kovan Residence)。

為了幫助女兒一家圓擁屋夢, 岳母甚至賣掉了上海的一處房產, 準備了36萬新幣金援他們。

正式要簽買房協議的時候, 出了點岔子~女兒不滿21歲, 按照法律規定不能成為屋主;岳母原本是可以和女婿一起擁屋的, 但女婿說她是外國人、年紀也大了, 擔心銀行在看了資料後, 不肯借貸剩下的接近100萬的房款給他。

這麼說也有道理。 無奈之下, 岳母同意將公寓註冊在女婿一個人的名下。

但是~要求女婿得和她簽署一份借貸檔, 大意是:用來買房的錢, 是林吉福(女婿)向徐萍(岳母)借的貸款, 他應該歸還。

那時是2011年的3月。 做事很有分寸的岳母, 只讓女婿簽了份貸款18萬元的檔, 並說另一半就算是她送給女兒的了。

還有條件:女婿必須在半年期限(同年10月)歸還貸款, 否則就要在3個月內賣掉公寓。 同時, 女婿也同意岳母為了維護自身利益, 為公寓申請買賣禁令。

誰料風雲突變。 貸款檔才簽署了2個月, 女兒就發現女婿搞外遇。 這劈腿簡直劈得也太快?!

年輕人行事就是乾脆, 2011年8月簽署分居協定,結束了2年婚姻。

人是散了,那套房子怎麼辦?是按協議賣了嗎?其實一直都在,前岳母徐萍從2011年10月到2012年8月,共發了三封追討信給林吉福,要求違反貸款協議的他,把18萬還給她。

過後更進入拉鋸戰~

林:要求撤銷買賣禁令

徐:還我18萬,才會同意。

林:成功撤銷了買賣禁令(在2015年6月,莫非是買夠了四年,以前的禁令自動失效?)

徐:重新申請了禁令(分分鐘讓你明白,什麼叫知識就是力量)

雙方更是將糾紛鬧上了法庭。林吉福說他買房根本不需要任何經濟援助,關於那份貸款協議,是徐萍偽造的,根本沒有貸款那回事;徐萍則呈堂了分居書、兒子報生紙、離婚協議……上面可都有林吉福的筆跡,專家查對一下,不就全明白了嘛!

法庭最終判定貸款檔的確是由林吉福所簽,徐萍勝訴,可以連本帶利拿回18萬。

這場官司是在2016年的10月開審的,僅僅1個月後,林吉福就被限制了自由,除了被控39項欺騙罪,又涉嫌接觸證人方案司法公正……,連保釋的申請,都被法庭駁回了。

最新進展是林吉福表示不服審判結果,要向高庭上訴,看來還有好戲在後頭。

不管後續發展咋樣,有多少人和我一樣,覺得這位前岳母的心思縝密精明過人呢?

又是貸款檔、又是申請買賣禁令,懂的真不少。

要求女婿在半年內歸還貸款,否則在三個月內賣掉公寓,這樣明顯的折騰,是不是故意挖的坑?

貸款檔簽署了兩個月後,就發現女婿的婚外情,分居--離婚--追款--上訴,一氣呵成步步緊逼,時間掐得也太准了吧!

或許這個自以為“釣”到富家女的男人,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一步步掉進坑裡頭,也說不定?!

2011年8月簽署分居協定,結束了2年婚姻。

人是散了,那套房子怎麼辦?是按協議賣了嗎?其實一直都在,前岳母徐萍從2011年10月到2012年8月,共發了三封追討信給林吉福,要求違反貸款協議的他,把18萬還給她。

過後更進入拉鋸戰~

林:要求撤銷買賣禁令

徐:還我18萬,才會同意。

林:成功撤銷了買賣禁令(在2015年6月,莫非是買夠了四年,以前的禁令自動失效?)

徐:重新申請了禁令(分分鐘讓你明白,什麼叫知識就是力量)

雙方更是將糾紛鬧上了法庭。林吉福說他買房根本不需要任何經濟援助,關於那份貸款協議,是徐萍偽造的,根本沒有貸款那回事;徐萍則呈堂了分居書、兒子報生紙、離婚協議……上面可都有林吉福的筆跡,專家查對一下,不就全明白了嘛!

法庭最終判定貸款檔的確是由林吉福所簽,徐萍勝訴,可以連本帶利拿回18萬。

這場官司是在2016年的10月開審的,僅僅1個月後,林吉福就被限制了自由,除了被控39項欺騙罪,又涉嫌接觸證人方案司法公正……,連保釋的申請,都被法庭駁回了。

最新進展是林吉福表示不服審判結果,要向高庭上訴,看來還有好戲在後頭。

不管後續發展咋樣,有多少人和我一樣,覺得這位前岳母的心思縝密精明過人呢?

又是貸款檔、又是申請買賣禁令,懂的真不少。

要求女婿在半年內歸還貸款,否則在三個月內賣掉公寓,這樣明顯的折騰,是不是故意挖的坑?

貸款檔簽署了兩個月後,就發現女婿的婚外情,分居--離婚--追款--上訴,一氣呵成步步緊逼,時間掐得也太准了吧!

或許這個自以為“釣”到富家女的男人,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一步步掉進坑裡頭,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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