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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川D車主,你欠他們一個道歉!

記錄著我們生活的點點滴滴,

而有些人卻用它當作洩憤的工具。

昨天上午10時40分許,

一輛川D牌照的車在金碧天下路段違章停車,

被貼罰單後

司機竟然在朋友圈裡發了這樣一段話!

公共道路並不是私人停車場, 不能因為自己的一時便利而損害他人的利益。 這位駕駛員, 你欠交警一個道歉!

這位暴脾氣的車主,

你還需要普普法: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 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

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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