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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式7.62mm手槍彈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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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式手槍彈全名為“1951年式7.62mm手槍彈”

該彈是我國以蘇聯7.62mm托卡列夫手槍彈為基礎仿製的, 於1951年通過生產定型, 命名為1951年式7.62mm手槍彈, 簡稱51式7.62mm手槍彈,

或7.62×25mm手槍彈。 該彈配用51式、54式、80式7.62mm手槍時, 可殺傷50m內的有生目標;配用50式、54式、79式及85式7.62mm衝鋒槍時, 可殺傷200m內的有生目標;必要時還可用於64式7.62mm微聲衝鋒槍。

該彈彈殼原為黃銅材料, 1964年改為覆銅鋼。 彈殼為瓶形, 無突緣, 採用伯爾丹式無銹蝕底火。 將彈頭中的鉛心換成鋼心即為DAP51B式7.62mm手槍彈。

上圖中左為鋼芯彈, 和鉛芯彈相比, 在彈頭部分, 鉛芯彈更為圓潤, 鋼芯彈則略有棱角。

在GA141-2010標準中, 鋼芯彈因其穿透性更強, 其防彈級別定位要高於鉛芯彈。

下圖為擊發過後的鋼芯彈頭, 彈頭基本沒什麼變形, 形成貫穿性傷害

下圖為擊發過後的鉛芯彈頭, 因其彈頭屬性, 在遇到阻礙彈頭會變形, 造成失衡, 在高速狀態下翻滾, 撕扯, 從而形成大面積創傷。 所以雖其級別低, 但殺傷力大。

槍擊過後防彈面罩, 子彈阻滯在夾層中

實彈檢測的防彈盾牌

測試過的防彈鋼盔

結束啦

實彈檢測的防彈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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