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水準, 打牢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的基礎, 近日, 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大超市迅速開展一次自查自糾,落實主體責任, 消滅食品安全隱患。
該局要求各大超市:規範散裝食品標籤標識, 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位址、聯繫方式等內容, 如散稱食品獨立包裝上有生產日期、保質期, 在稱重標籤上一律不得標注為“生產日期”, 以免誤導消費者;嚴格落實“三防”措施, 所有熟食、涼菜、糕點,
此外, 該局還要求各大超市加強人員培訓和管理, 特別是在售賣高峰期消費者挑選熟食後徑直離開的, 工作人員應及時關閉防護設施, 避免交叉污染。 妥善處理投訴糾紛, 對消費者的投訴要熱情接待, 及時處理, 滿足消費者的合理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