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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商品房買賣的“五證兩書” 你知道嗎?

五證:

五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配有鏡框, 要求懸掛, 其他證書都是存檔用的, 沒有張貼、懸掛的要求。

《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 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 該專案位置、高度、容積率等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該建設工程項目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經土地使用者申請, 經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其中, “經濟適用房”用地是《劃撥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讓土地》。 兩種土地性質不一樣。 《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 《商業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綜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 買房填寫合同時一定要看實際使用年限還有多少年。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 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 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檔。

“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兩者表明所購房屋屬合法交易範疇。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預售範圍為本項目可銷售樓盤,

購房者務必看清購買樓層是否在預售範圍內。

兩書:

“兩書”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品質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是開發商在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時, 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提交給購房者的檔。 購房者有權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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