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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所高校在我省試點綜合評價招生,浙江大學加入

 4月19日, 山東省教育廳公佈了《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 今年有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71人、山師150人、青科大120人、青大150人, 山財100人、山科大180人。 對比去年各校招生計畫發現, 今年海大綜招計畫比去年的24人增加了26人, 石大比去年的100人減少10人, 哈工程比去年的20人增加51人, 山師比去年的110人增加40人, 青科大比去年的60人增加60人, 青大比去年的100人增加50人, 山財比去年的60人增加40人。
高考成績占比不低於50%
省教育廳要求, 試點高校報考要求應對考生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設置前置條件,

要將學生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經歷、研究型學習情況和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等作為綜合素質材料初審的重要內容和進入面試的必要條件。 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工作須於5月15日前完成。 試點高校要於5月20日前, 在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公開平臺公示通過初審入圍學校考核的名單。
通過初審的考生有資格參加試點高校組織的考核, 考核應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佈前進行。 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測試或面試成績, 按照不超過招生計畫1:5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
根據安排,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進行。 高考成績公佈後, 入圍考生應在本科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願,
若同時獲得多個入圍資格, 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 考生綜合成績由試點高校依據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高校考核成績以上獎勵(證書落款單位為中國數學會或中國物理學會);報考朝鮮語和日語專業的考生, 高中階段曾參加全國英語大賽獲省級一等獎(含)以上獎勵, 或參加外語學習、外國語言文學研究、參加跨文化交流等活動並取得較好成果。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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