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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鄉鎮書記成千萬巨蠹 聯手財政所所長"欺上瞞下"

窮鄉鎮出了個“千萬”級貪官

姚雯/漫畫

於集鄉是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鄉鎮,1.8萬人口,3.95萬畝耕地,經濟發展水準低。

可就在這個人均年收入不足萬元的窮鄉鎮,卻出現了一位“千萬元”級別的貪官。 他就是于集鄉原黨委書記、鄉長劉傳銀。 任職10年,他利用職權侵吞各類公款823萬餘元,另有1082萬餘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近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法院以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依法判處劉傳銀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劉傳銀當庭服判。

盯上財政撥款,10年侵吞800余萬

劉傳銀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師範學校畢業後從事過文教職工、縣政府辦公室秘書、鄉黨委副書記等職務。 2005年至2015年3月間,擔任陵城區(時為陵縣)於集鄉黨委書記、鄉長。

在劉傳銀任職於集鄉“一把手”的10年裡,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上級政府沒少給於集鄉的企業下撥扶持款,而這些款項卻成了劉傳銀眼中的“肥肉”。

他要麼夥同他人或自己直接從上級撥款中截留一部分;要麼將扶持款先發給企業,再想方設法從企業要回來。

被劉傳銀裝進個人腰包的不僅僅是企業扶持款,其他各種補償款、一事一議款等,也都難逃他的手掌心。 借他人承包工程虛列開支,甚至偽造工程,凡能想到的由頭,劉傳銀都用上,為的就是將公款據為己有。

據檢察機關查明,劉傳銀在擔任於集鄉黨委書記、鄉長期間,共非法侵吞公款823萬餘元,同時,扣除其合法收入後,有1082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拉財政所長下水,用盡手段瘋狂斂財

作為鄉鎮“一把手”的劉傳銀,即便想貪污公款,操作起來也並不容易。

他之所以能夠得逞,不得不“歸功”于時任於集鄉財政所所長的李世英(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一次,劉傳銀和李世英出差,途經德州一處中高檔社區樓盤時,劉傳銀提議買房,兩人一人一套。 回到於集鄉沒多久,劉傳銀就以“房子要交定金”為由,讓李世英以企業扶持資金的名義,虛開單據,騙取單位公款10余萬元。 李世英原本不同意,但礙于劉傳銀是自己的上級領導,加之被劉傳銀威逼利誘,李世英猶豫再三,最終選擇了妥協。 就這樣,李世英被徹底“拉下水”,劉傳銀的“貪途”也就此走順。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劉傳銀平時獨斷專行,哪怕有反對的聲音,他也從不放在心上。 對有些偽造的合同、報告,鄉其他領導提出了反對意見,認為不符合常理,不予簽字,劉傳銀就會生氣地強迫他們簽字。

這些文件都是劉傳銀巧立名目、套取公款的重要工具。

身邊人可以搞定,可企業沒有收到國家財政撥款,萬一引起懷疑怎麼辦?這個問題劉傳銀早有對策。 他會讓企業開假收據,或者從企業拿蓋了章的空白收據自己填寫內容,甚至偽造企業印章自己開收據……就這樣,在於集鄉,大權在握的劉傳銀瘋狂上演著撈錢劇碼。

貪污錢款留給女兒,買的豪宅從沒住過

2015年4月,檢察機關收到了舉報劉傳銀涉嫌貪污的線索材料。 這份材料的資訊十分有限,雖然舉報人列出了很多帳戶,但所有的交易都混在一起,要想在茫茫交易中具體找出哪一筆是貪污款項,難度非常大。

與此同時,劉傳銀的表現也給辦案檢察官澆了一盆冷水:整整6天,劉傳銀一言不發。

最終,在辦案檢察官的縝密偵查下,8家銀行、幾十本存摺、近十年的收支數據被一一厘清。 透過這些資料,劉傳銀的犯罪證據也清晰地浮現出來,劉傳銀的心理防線徹底瓦解。

據劉傳銀交代,貪污這些錢是打算留給女兒,想給女兒創造一個好的物質環境。 直到案發,這些錢大部分沒有動,最大的一筆開支就是在德州市的一處中高檔社區買了一套180多平米的房子,並進行了豪華裝修。 可直到案發,劉傳銀一天也沒有在豪宅裡享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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