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報記者李娜通訊員王曉紅
都市報訊天氣回暖, 路況轉好, 路上的摩托車、電動車多了起來, 而此類送水、送外賣、送快遞的摩托車在行駛過程中時常出現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 擾亂了轄區道路的行車秩序, 也存在安全隱患。 3月9日起, 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水區交警大隊南湖路中隊針對轄區道路上行駛的違法、超標摩托車採取定點+巡邏方式展開專項治理, 並將此作為重點持續至今年10月。
3月8日, 水區交警大隊南湖路中隊中隊長侯泉舟告訴新疆都市報記者, 將深入此類車輛較多的單位及企業進行安全宣傳,
對於摩托車、電動車存在的逆行違法處200元罰款記3分;闖紅燈處200元, 記6分;無牌車輛則依法暫扣, 能夠出示合法手續的, 按未按規定懸掛號牌處200元記12分處罰;無駕駛證的處200元罰款, 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