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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打狠罰!山東省工商局公佈2016消費維權典型案件

3月15日,山東省工商局公佈了2016年已查處終結的部分消費維權典型案件,其中包括銷售不合格商品、故意拖延消費者合理要求、侵害消費者個人資訊、違法有獎銷售等。

汽車定金不退被罰8000元

2016年3月22日,濟南市槐蔭區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稱其在濟南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繳納1000元定金訂購汽車一輛,因故不再購買車輛時,經營者拒不退還定金,要求調解處理。 執法人員調查瞭解到,該汽車銷售公司自2007年始,在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時,存在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違約責任的違法行為。

依據相關規定,濟南市槐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罰款8000元。

亂用最終解釋權被罰5000元

2016年6月13日,莒縣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稱,其於2014年6月份在莒縣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車輛1台,隨車附贈6次更換機油機濾,當時銷售人員稱該服務沒有時間限制,可以隨時到店接受服務。 2016年6月12日,消費者去該公司更換機油機濾時,該公司工作人員以“最終解釋權在公司”為由拒絕提供服務。

莒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罰款5000元。

濟南市市中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合計對當事人罰款76000元。

民營醫院廣告違法被罰32萬

2015年11月19日,根據消費者的舉報及執法人員網上搜索截圖,發現濟南市某女子醫院涉嫌發佈違法廣告。

經調查,濟南市某女子醫院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就利用其網站發佈包含“夯實濟南婦科第一品牌堅強基石,彰顯濟南婦科第一品牌專業實力……”等內容的廣告,且在其網站發佈“婦科體檢、無痛人流、婦科炎症、宮頸疾病”及“萬例手術低事故專家親診”等內容。

濟南市曆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32萬元。

鼻炎膏廣告吹牛被罰70萬元

2016年3月,央視財經頻道《消費主張》欄目對“鼻炎膏”將消毒用品冒充藥品等行為進行了報導。 臨淄區工商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調查取證,當事人在銷售藥膏過程中,通過電視臺、報紙、宣傳冊、彩頁、LED、網站等多種形式對鼻炎膏進行廣告宣傳。

其設計及宣傳的“某膏源于明朝萬曆年間,歷經14代”等虛假內容對消費者產生了誤導。 工商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70萬元。

編輯: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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