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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蘇州吳中區事業單位資格複審公告

2017蘇州吳中區事業單位資格複審公告

一、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7年4月27(星期四)9:00~15:00。

2.地點: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市場(蘇州市吳中區越溪塔韻路178號,

吳中區人力資源大廈一樓招聘大廳)。

二、資格複審物件

經筆試成績查詢擬進入面試人員, 根據簡章要求攜帶有關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複審。

三、資格複審流程

1.考生網上列印《資格複審表》: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從網上列印《2017蘇州市吳中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複審表》。

2.現場資格複審:現場資格審核分二步進行, 第一步:考生憑簽字確認、 張貼一張一寸免冠照片後的《資格複審表》應聘材料原件至相應的招聘單位資格初審處進行初審, 初審通過的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在《資格複審表》上簽字蓋章, 並收取應聘材料影本。 第二步:憑招聘單位簽字蓋章的《資格複審表》及應聘材料原件至相應的資格複審處進行資格複審,

複審通過的由工作人員在《資格複審表》上簽字確認。

3.繳費、提交複審表:通過資格複審的, 憑蓋章簽字的《資格複審表》至交費處進行繳費, 並提交《資格複審表》。

四、資格複審注意事項和要求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所在院校出具並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2.其他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名簿或公安派出所列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 須以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作為依據。

3.夫妻兩地分居的, 還須出具結婚證書和在蘇州市區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 還須出具父母雙方同在蘇州市區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獨生子女證);駐蘇州市區的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 還須出具駐軍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4.歸國留學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現場資格複審手續, 待面試、體檢、考核後, 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5.面向大學生村官的職位另須提供吳中區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文件。

6.上述證明材料均須出示原件並提供影本, 影本由招聘單位留存。

7.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複審的, 可委託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 被委託人須出示身份證及授權委託書。

8.通過資格複審的考生現場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完成繳費方視為資格複審成功。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減免面試費。

9. 逾期不參加資格複審的考生, 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五、其他事項

經複審, 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資訊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結果的,

經招聘單位報人社部門同意後, 取消其面試資格。 因放棄或複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 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通過資格複審的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列印《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在複審後五個工作日內在蘇州市吳中區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佈。 進入面試人員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 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系統列印《面試通知書》, 面試初定5月13日(週六), 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考試要求以《面試通知書》為准。

諮詢電話:0512-65253721。

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

以上即是《2017蘇州吳中區事業單位資格複審公告》, 關注更多招考資訊, 請登陸江蘇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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