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紹雲今早隻身抵達高庭, 她在庭上頻頻點頭, 向三司示意願意遵守交出護照的條件。
(此文為新加坡新聞)
城市豐收失信案領導人康希與四副手將在後天入獄!原定6月坐牢的陳紹雲改變主意,
城市豐收案“變數”不斷, 包括教會創辦人康希(52歲)的六名被告, 原本已表明各自的入獄日期, 但周英漢(56歲)與陳紹雲(41歲)今早向高庭提出申請, 前者要求延遲入獄, 後者則要求提早。
除了陳紹雲之外, 其他五人在上訴結果出爐後, 向高庭申請延遲至兩周後, 即後天(21日)開始服刑, 以讓他們在外度過復活節, 這項申請獲得法官批准。
陳紹雲則要求推遲兩個月入獄, 原因是她的丈夫要在6月移居美國工作, 三名年幼孩子也一同跟去, 因此她希望能幫助家人處理移居事項。
她今早通過律師告訴高庭三司,
律師指出, 自案件爆發後, 陳紹雲的大兒子(14歲)過去五年來都得看精神科醫生, 醫生建議陳紹雲應儘快與孩子團聚。
加上控方已申請向最高法院上訴庭提出刑事參考, 被告等人有可能面對原本較長的刑期, 律師解釋, 陳紹雲因此希望能儘快服刑, 無論刑事參考的結果如何, 她都可早點出獄。
但控方反對陳紹雲這麼做, 並指她要提早入獄是出於“策略性”考量, 因為陳紹雲是六被告當中刑期最短的, 若她獄中表現良好, 有可能4個多月就出獄;換句話說, 陳紹雲極可能在上訴庭未審理本案之前, 就已離開新加坡。
須在週五前提呈承諾信
但三司之一的吳必理法官指出, 阻止犯人提早入獄是一個很不尋常且奇怪的立場。
三司考慮後, 指示陳紹雲在本週五以前提呈一封“承諾信”, 做出三項保證, 包括主動交出護照並在上訴庭審案前不出國, 以及若上訴庭恢復原本判刑, 她願意重新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