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 中國足協宣佈上海綠地申花俱樂部球員秦升以個人名義申訴一事, 仲裁委員會已經受理了秦升提出的申訴, 並且按照程式組成仲裁合議庭, 開庭時間目前已經確定, 將是5月10日13點30分在中國足協開庭。
秦升, 現在的這個名字, 已經在中超臭了。 這點來說, 是他咎由自取。 不過處罰的事, 是另一回事。 因為中國足協對於秦升的處罰, 是看人下菜, 不公平。 秦升有權利上訴,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那麼秦升, 會上訴成功嗎?2010年8月份, 孫繼海被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停賽3場、罰款15000元。 隨後, 孫繼海提出上訴, 仲裁委員會也受理了孫繼海的申訴, 並且召開仲裁委員會進行聽證, 最終取消了紀律委員會對孫繼海的處罰。
秦升會成為第二個孫繼海嗎?不會的。 因為這個處罰, 根本就不是足協定的, 他們也只是執行者。 只要足協沒有真正實行管辦分離, 只要蔡振華頭上還頂著行政級別, 秦升就不可能“翻案”。
其實, 這不僅僅是對秦升不公平, 也是對上海申花不公平, 更是對所有中超球隊的不公平。 目前的申花, 戰績不佳。 隊內頭號球星特維斯又是一個大爺, 中場悍將孫世林也沒有表現出讓人信服的實力。 這時候少了秦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