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探索推廣整十年 江蘇省打造升級版河長制

15日, 省政府舉辦全面推行河長制新聞發佈會, 介紹和宣傳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的《關於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以及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據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 2007年太湖藍藻事件發生以後, 無錫市探索實行了以水質達標為主要目標的河長制。 2008年, 在總結無錫市河長制經驗基礎上, 江蘇省將河長制擴大到省內太湖流域。 2012年省政府辦公廳下發全省河道管理河長制工作意見, 在全省範圍內推行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為目標的河長制, 目前全省骨幹河道的河長基本落實到位。

去年11月28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 《意見》下發以後, 省委李強書記、石泰峰省長及分管省領導及時作出批示, 要求緊密結合江蘇實際, 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力爭繼續在全國走在前列。 根據中央的部署要求, 緊密結合江蘇實際, 江蘇省制定了《關於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 打造升級版的河長制。

江蘇省的《實施意見》對江蘇現有河長制進行規範完善, 主要的創新特色體現在以下4個方面。

一是組織架構升級。 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體系, 組建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辦公室。 省級總河長由省政府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河長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

在領導機構設立方面, 省級成立由總河長為組長、省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 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 全省18條重要流域性河道、7個省管湖泊, 分別由11名省領導擔任河長, 河湖所在市縣黨政負責同志擔任相應河段河長。 省級河長制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 承擔全省河長制工作日常事務。

二是覆蓋範圍升級。 河長制管理體系由原來的骨幹河道升級為全省各類河道、湖泊和水庫, 覆蓋了全省村級以上河道10萬多條、鄉級以上河道2萬多條。

三是工作任務升級。 突出嚴格水資源管理、加強河湖資源保護、推動河湖水污染防治、開展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河湖生態修復、推進河湖長效管護、強化河湖執法監督、提升河湖綜合功能等八項任務。

立足不同地區、不同規模、不同功能的河湖實際, 實行“一河一策”。 各級河長對巡查、群眾舉報、媒體曝光、協力廠商監測等發現的問題, 及時進行交辦和督辦查辦, 做到“一事一辦”, 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四是工作機制升級。 建立部門聯動機制, 各相關部門加強協作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 構建獎懲掛鉤機制, 實行財政補助資金與考核結果掛鉤, 並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鄒建豐)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