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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農村低保戶新農合補貼何時發放

屯溪區衛計委答覆:歷年來我區新農合低保人員參加新農合的個人繳費部分在籌資時由區民政局核定名單後進行代繳, 並由區民政局直接撥付至新農合財政專戶, 2017年低保人員的個人繳費款已撥付到位。 根據省檔統一要求針對低保人員住院補償, 免除參合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線, 低保人員持個人二代身份證在即時結報定點醫院出院結算時即可直接享受該政策。 如低保人員在非即時結報定點醫院出院後攜帶相關材料(發票原件、出院記錄、費用清單、二代身份證)至區合管局辦理補償,

補償款在次月月底前撥付至戶主的涉農帳戶。 自2008年屯溪區新農合政策執行以來, 我區一直嚴格按照省統籌補償方案檔要求, 針對參合農民的就醫發票給予相應補償, 從未發放過任何形式的補貼。 因諮詢人未提供聯繫方式, 無法瞭解具體事宜, 如對此答覆仍不清楚,請諮詢人及時與我區合管局聯繫, 聯繫電話0559-2320632。

投稿郵箱:huangshannew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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