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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40 江西日報 小字

南昌調整一級醫療機構 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準 07:19:40 江西日報 小字

南昌市政府日前下發《關於調整和明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從今年起,南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準,一級醫療機構調整為100元。 同時,參保人員可向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異地安置申請,並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按規定予以報銷。

與此同時,增加城鄉居民異地安置規定,具體為異地安置指在統籌地區以外長期居住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包含在統籌地區以外居住6個月以上(長期居住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證明材料);投靠子女居住的老人、跟隨父母生活的子女,確定需要在外地居住6個月以上(長期居住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證明材料;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參保學生在外地就讀、實習、見習超過6個月(所在學校出具證明材料);跟隨企業外派勞務人員異地居住的未就業家屬,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材料)。

據介紹,上述情況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應向其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異地安置申請,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申請表》,並選擇1-3家不同等級居住地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經在參保地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參保人員在備案後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按規定予以報銷。

(記者余紅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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