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家長留心為孩子選擇正規、合格的校車
每有“黑校車”事故發生, 人們總是大肆譴責, 卻很少想到提高警惕。 4月11日晚高峰時段, 成都交警一分局在桐梓林南路某社區查獲一輛“黑校車”。 因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行為, 違反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 “黑校車”所屬公司被交警部門依法處以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4月11日下午5點過, 一輛中巴車在桐梓林南路歐城社區門口停了下來, 車門打開後, 幾名5、6歲的小孩背著書包從車上走了下來。 中巴車駕駛員宋某稱, 此車為附近一所國際學校接送學生的校車,
昨日上午, 中巴車所屬的公司負責人羅某被傳喚到成都交警一分局進行約談。 羅某表示, 其所在的公司與一國際學校合作, 為學校提供車輛接送學生, 並承認該輛校車沒有辦理校車標牌, 車型也不符合規定。
成都一分局民警吳曉喬表示, 該校車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行為,
請大家遵守道法及校車安全條例, 安全使用校車, 家長也請為孩子選擇正規、合格校車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