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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松委員:建議民法總則在自然人權利中加入學習權

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9日電在3月9日上午新聞出版界的小組討論中, 全國政協委員白岩松指出, 《民法總則》草案應該在自然人享有的權利中, 增加學習權。

全國政協委員白岩松(左二)在會議中。 中國青年網記者楊月攝

《民法總則》草案第五章民事權利部分規定,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我建議在其中加上學習權, 學習權不只涉及閱讀問題, 我們談到終生教育, 活到老、學到老, 就涉及一個學習權的問題。 ”白岩松表示, 這些權利中, 不少都是隨著時代進步加進去的, 如果沒有“健康中國”這個大概念的確立, 健康權原來是附載在生命權裡的。 現在很多人在討論, 義務教育是不是應該從學前三年開始, 高中三年是不是應該納入義務教育範圍內,

這些都涉及學習權的問題。 而且面對未來, 還有對所有潛在就業者的業務培訓問題, 只有確立了學習權, 國家相關政策才會提供更大的保障, 況且我們現在宣導的是學習型社會。

“當然, 現在涉及的權利已經很全面了。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但缺了學習權是非常不完整的。 ”白岩松舉例說, 健康權當然包括肉體健康和精神健康, 但沒有學習權的話, 很多人就可能在時代變遷中由強者變為弱者, 比如一些人種地很棒, 但如果沒有學習權的保障, 一旦離開土地, 他就無法跟時代一起進步, 就可能隨著時代變成落伍者。

最後, 白岩松表示, “不一定能實現, 但應該發出這樣的聲音,

我認為應該加上學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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