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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地產投訴大調查系列報導:唐山的“房產買家秀”之痛

樂居訊 每逢“3·15”, 投訴案件集中浮出, 房地產糾紛成為樓市的傷疤和部分購房者的心頭之刺。 據去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 去年全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53,505件, 房屋建材類投訴量居前五, 且投訴量同比有所上升。

近期新浪樂居接到多位元網友的投訴電話, 房企商業欺詐、專案爛尾、房屋品質不佳等問題較多。 新浪樂居編輯深入瞭解情況, 特別帶來“315地產投訴大調查”系列報導。

提不起的溫度、修不好的滲漏——尚湖名築

近日, 據鄭先生反映, 2012年入住尚湖名築後供暖時臥室溫度都在9度以下,

去年12月13日上午再測, 室內離窗戶一米遠的位置只有15.5度(物業發的表顯示14.6度), 經物業人員多次放水沖洗管路, 效果仍不明顯, 多年來一家人只能在廳裡睡, 而且兩個住室的牆角結露發黴, 樓上儲藏間大面積發黴。

2014年12月13日上午9點多室內溫度

2015年3月拍攝的大面積發黴的牆體

自2013年1月份至2016年9月份, 鄭先生經過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開發商和物業方面的技術人員多次實地檢測情況, 並給牆壁除黴, 但起初答應給兩個住室及樓上儲藏間做內保溫(加保溫層)一直擱淺, 張先生又從地產方面多出尋求解決,

給到的回復是口頭敷衍和推諉, 多次的牆壁除黴並不起到治本的作用, 且復發生黴愈加嚴重, 在今年2月份房子又出現了漏雨現象。

面積擴散的發黴牆體

項目未給粉刷前的牆體

2017年2月室內屋頂大面積浸水且漏水

閣樓滲水

作為業主, 鄭先生多次反映相關情況, 至今未得到地產的答覆和徹底的解決問題。 一家人多年冬季住在冰冷的房裡, 被掩蓋下的牆面仍存發黴的病灶。

誰為憑空飛走的7平米買單?

“一直沒有人給解決......”張先生近日給樂居打來地產投訴電話,他反映自己在2015年5月購置了七星印象專案的房子,當時銷售人員推薦的是使用面積為100平方米的房子,簽合同時,合同上標注的使用面積是93平方米,對此張先生提出疑問,項目人員解釋是合同列印出的是這樣的,但實際是使用面積100平方米,由此張先生簽了合同,但在後續去往繳納維修基金等手續時,得知一切皆以合同為准,建築面積132平方米的房子公攤並不在開發商承諾的23-24平方米範圍內,張先生找到開發商進行交涉,開發商也承認這樣的事實,並口頭答應給予賠償,但事後張先生多次去找,至今未給解決。

地產銷售人員口頭上的承諾暗藏隱患,買房人要警惕,對於書面合同定要認真閱讀,查看仔細後再簽,不給地產商業欺詐留有機會。

蘭亭延期交房 業主入住無望

業主拉橫幅維權

本該在去年10月全部交房後就可以入住到新家,然而,對於趙先生等一眾准業主來說,短時間內入住已無望。近日樂居接到趙先生的來電,他在2013年購置了蘭亭項目59平方米的房子,在當年6月簽了購房協議並繳納了80%的房款,當時專案承諾預計9月開盤,起初專案建設進度很快,但在2014年專案封頂後開始停工,業主們找到開發商,得到的回復是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在其他城市有在建項目,等回籠資金後會恢復。

眾業主集體維權

但之後的日子裡,售樓處人去樓空,業主們也不到開發商負責人,多出尋求解決問題無果。據業主提供的資訊,蘭亭專案涉及220余戶業主近1個多億的購房款,該項目五證不全,延期交房爛尾至今。

蘭亭爛尾現狀

原本美好的住房夢破碎,房屋品質問題、購房合同貓膩、專案爛尾等這些現象觸目驚心,在呼籲建立唐山房地產市場健康秩序的同時,也宣導購房者提高法律意識和購房知識,在購房過程中不要"中招"。

延期交房

如何避免:儘量選擇口碑較好,品牌較大的開發商,這樣的開發商更有保障一些,其次就是合同裡約定好延期交房的賠償等相關事項。

怎樣維權:遇到延期交房,首先應仔細查看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期交房是否有相關規定。如果合同有規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應瞭解延期交房的認定及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房,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購房者違約金。如果購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若和開發商溝通無果,可進入法律程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房屋品質問題

如何避免:在買房前,要選擇信得過的開發商;看房買房時,在開發商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帶專業的人士來檢驗房屋的品質;另外,可以多問下工地上的工人,如果該樓盤有熟人,也可以向其諮詢品質好壞。

怎樣維權: 一般來說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發生品質問題的並不多見,大量發生的是非主體結構問題。一旦市民發現房屋品質方面的問題,可以先找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進行協商處理;如果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拖延處理或者是無視業主的投訴,業主可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必要時,也可借助訴諸媒體曝光,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進維權進度;如果協商未果,特別是涉及賠償問題,業主就需走訴訟、仲裁等司法程式了。

擅自更改規劃

如何避免:是否寫進合同很重要,開發商對於社區的規劃的具體內容已經口頭的承諾都必須寫進合同才能保證購房者不會被欺騙,即使出了問題,也能維權成功。

怎樣維權: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開發商只辦完了規劃變更手續,但並沒有開始實際的建設行動。這時候,被侵權的業主可以向當地規劃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以程式違法為由,要求規劃部門撤銷開發商的規劃變更許可、停止侵權行為。另一種是建設行為已經開始或完成,這時候,被侵權的業主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開發商停止建設,並對已被變更的部分恢復原狀。對於不能恢復原狀的,業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或退房。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面積縮水

如何避免:買房時,確保合同上的建築面積與產權面積一致,不僅要寫清楚總價和面積,還要寫清楚房屋單價。如果合同不寫房屋單價,當實際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不符想追回損失時,一般不會得到支持。買方要對房屋面積有真實性的瞭解,應不僅僅局限于購房合同對面積的記載以及房產證上登記的面積,有必要在現場勘查時做一簡單測量。

怎樣維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誰為憑空飛走的7平米買單?

“一直沒有人給解決......”張先生近日給樂居打來地產投訴電話,他反映自己在2015年5月購置了七星印象專案的房子,當時銷售人員推薦的是使用面積為100平方米的房子,簽合同時,合同上標注的使用面積是93平方米,對此張先生提出疑問,項目人員解釋是合同列印出的是這樣的,但實際是使用面積100平方米,由此張先生簽了合同,但在後續去往繳納維修基金等手續時,得知一切皆以合同為准,建築面積132平方米的房子公攤並不在開發商承諾的23-24平方米範圍內,張先生找到開發商進行交涉,開發商也承認這樣的事實,並口頭答應給予賠償,但事後張先生多次去找,至今未給解決。

地產銷售人員口頭上的承諾暗藏隱患,買房人要警惕,對於書面合同定要認真閱讀,查看仔細後再簽,不給地產商業欺詐留有機會。

蘭亭延期交房 業主入住無望

業主拉橫幅維權

本該在去年10月全部交房後就可以入住到新家,然而,對於趙先生等一眾准業主來說,短時間內入住已無望。近日樂居接到趙先生的來電,他在2013年購置了蘭亭項目59平方米的房子,在當年6月簽了購房協議並繳納了80%的房款,當時專案承諾預計9月開盤,起初專案建設進度很快,但在2014年專案封頂後開始停工,業主們找到開發商,得到的回復是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在其他城市有在建項目,等回籠資金後會恢復。

眾業主集體維權

但之後的日子裡,售樓處人去樓空,業主們也不到開發商負責人,多出尋求解決問題無果。據業主提供的資訊,蘭亭專案涉及220余戶業主近1個多億的購房款,該項目五證不全,延期交房爛尾至今。

蘭亭爛尾現狀

原本美好的住房夢破碎,房屋品質問題、購房合同貓膩、專案爛尾等這些現象觸目驚心,在呼籲建立唐山房地產市場健康秩序的同時,也宣導購房者提高法律意識和購房知識,在購房過程中不要"中招"。

延期交房

如何避免:儘量選擇口碑較好,品牌較大的開發商,這樣的開發商更有保障一些,其次就是合同裡約定好延期交房的賠償等相關事項。

怎樣維權:遇到延期交房,首先應仔細查看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期交房是否有相關規定。如果合同有規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應瞭解延期交房的認定及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房,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購房者違約金。如果購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若和開發商溝通無果,可進入法律程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房屋品質問題

如何避免:在買房前,要選擇信得過的開發商;看房買房時,在開發商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帶專業的人士來檢驗房屋的品質;另外,可以多問下工地上的工人,如果該樓盤有熟人,也可以向其諮詢品質好壞。

怎樣維權: 一般來說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發生品質問題的並不多見,大量發生的是非主體結構問題。一旦市民發現房屋品質方面的問題,可以先找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進行協商處理;如果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拖延處理或者是無視業主的投訴,業主可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必要時,也可借助訴諸媒體曝光,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進維權進度;如果協商未果,特別是涉及賠償問題,業主就需走訴訟、仲裁等司法程式了。

擅自更改規劃

如何避免:是否寫進合同很重要,開發商對於社區的規劃的具體內容已經口頭的承諾都必須寫進合同才能保證購房者不會被欺騙,即使出了問題,也能維權成功。

怎樣維權: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開發商只辦完了規劃變更手續,但並沒有開始實際的建設行動。這時候,被侵權的業主可以向當地規劃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以程式違法為由,要求規劃部門撤銷開發商的規劃變更許可、停止侵權行為。另一種是建設行為已經開始或完成,這時候,被侵權的業主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開發商停止建設,並對已被變更的部分恢復原狀。對於不能恢復原狀的,業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或退房。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面積縮水

如何避免:買房時,確保合同上的建築面積與產權面積一致,不僅要寫清楚總價和面積,還要寫清楚房屋單價。如果合同不寫房屋單價,當實際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不符想追回損失時,一般不會得到支持。買方要對房屋面積有真實性的瞭解,應不僅僅局限于購房合同對面積的記載以及房產證上登記的面積,有必要在現場勘查時做一簡單測量。

怎樣維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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