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鼓勵土地流轉的政策的出臺, 農村土地流已變得很普遍, 整個村民小組的農戶將承包地統一流轉的情況也不鮮見, 土地流入方為了方便種植, 會將流轉來的土地統一進行整理(去除田埂, 平整土地), 導致原來分割一家一戶土地地塊之間的田埂消失了, 那這種情況下, 村民的承包地該如何確權了?下面我就結合現行的土地確權登記政策, 為大家解除這個疑惑。
按照現在確權政策, 有二種確權辦法供村民選擇:
一、參照二輪延包登記的相對位置, 予以確權登記。 如何理解呢, 什麼叫相對位置呢?這和地理知識有關,
這種方式的優點:工作量較小, 程式簡單。 缺點:如果農戶要收回土地自己進行耕種較麻煩。 適應條件:農戶不打算自己種植土地, 長期流轉時可採用。
二、大多數群眾要求重新界定四至, 可以通過民主議事程式按原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方案重新確定四至, 按實予以確權登記頒證。 這種方式的土地確權前提條件是要大多數群眾要求這麼做, 工作量也是相對巨大的, 相當於要重新丈量一回土地, 再恢復原來的田埂, 恢復流轉前的原狀, 然後進行確權登記頒證。
這種方式的優點:承包地塊空間位置(絕對位置)明確, 最大限度減少經營糾紛。 缺點:工作量巨大、程式複雜, 必須經過村民大多數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