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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315連摔蘇30和獵豹直升機,印軍真該找消協起訴軍工企業

圖:印度3·15墜毀的蘇30mki殘骸

在3月15日, 印度在一天內摔了一架蘇30MKI戰鬥機, 一架獵豹直升機。

雖然說這世上就沒有不摔機不死人的空中力量, 而且印度高溫高濕度的環境對飛行器結構和設備也格外不友好;但是從總體的事故率看, 印度的航空器製造和維護品質可以說完全處於一種失控的狀態下。 老實說, 如果印度也有315權益日這麼檔子玩意的話, 印度軍隊真該在這天好好的和印度斯坦航空公司談談心。

圖:3·15墜毀的印度獵豹直升機, 是引進許可生產的法國SA136雲雀III直升機

關於印度軍工的缺陷, 筆者在《印度米格戰機墜毀482架超一半, 2分歷史, 2分天災, 6分人禍》、《印度將軍表示LCA上不了航母, 幾十年研究全打水漂》等多篇文章中都反復提到過,

這次再講也意思不大。 反倒是印度雖然各種雞毛狗血的狗屁倒灶事情, 但也並非沒有自己正確的地方, 有些地方還是值得學習和思考的。

圖:事故率臭名昭著的北極星直升機, 實際上設計完全由歐洲直升機德國公司完成, 向印度提供技術轉讓;關鍵設備大量用的歐洲好貨,

在其它直升機上廣泛使用口碑良好——比如法國透博梅卡的發動機

印度武器裝備引進, 在國內有一個很少被人提及的優點;那就是印度非常喜歡購買生產專利, 進行許可生產。 在授權生產下的產品, 嚴格的說不算是仿製, 而是類似於分廠製造的產品模式, 是在師傅手把手教的情況下, 做出產品來。 理論上, 許可證生產出來的產品在品質上最能保證與原品處於同一個級別, 最能有效的幫助本國工業水準提升。

圖:LCA前緣縫翼特寫。 如此精巧複雜的結構, 絕對不可能是毫無戰鬥機設計經驗的印度自己能完成的;內行人一眼就能看出, 這絕對是法國達索公司親自捉刀的設計手筆。然而達索的外援再賣力,也抵不住印度斯坦航空自己爛泥服不上牆啊。

當然碰上印度這種設計生產管理體系幾乎是全面失控的奇葩,什麼許可生產也照樣不頂用——好比一個又懶又頑劣的小孩被家長硬逼著去學乒乓球,就算有張怡甯劉國梁這樣的頂級好手當教練,一樣不可能練出來職業水準。

許可生產的代價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對方不一定願意賣,這個時候如果對該裝備存在剛需的話,那說不得也只能放開了抄了。而另一個問題,當然就是得多出錢了——不然憑啥別人會給你提供完整的產品設計圖紙、全套技術標準和驗收條件——特別是關鍵零部件的工藝,並提供以人/天為單位的人員學習培訓服務呢?提供技術支援也是要成本的,不賺錢誰給你做。

圖:俄羅斯蘇27

但是這筆學費是非常值得交的。因為需要授權的一方,必然是本身工業基礎較為落後的一方;設計能力、材料、工藝、品質管制水準本來就不如人,要獨力吃透目標型號的設計思想體系和產品生產控制要點,實際上是不可能的。真有那個本事,還用得著引進?早就自己開發類似性能和功能的產品了。

而另一方面,這也給印度在國際貿易中加了很大的分,有利於改善和授權提供方的政治經濟關係。而某些國家,掂不清自己那些企業吹的牛皮裡到底有幾句能信;為了省一點錢,經常性在可以引進許可生產的的情況下,毫無顧忌的仿製、或者是提前撕毀合同。

圖:法國SA 321超黃蜂直升機

當然如果抄的好,抄的順利,那也罷了。偏偏就是這麼做實際上等於在技術和管理能力完全不成熟的狀態下,硬上完全超出當前水準的項目;結果就是造出來的東西無處不是毛病,拖拖拉拉多年——甚至有長達2、30年都不能形成實用能力的典型案例。期間浪費的金錢,貽誤的原本能用於技術順利進步的時間,都遠遠超出引進生產許可的代價。

而且被抄的國家也不是傻子,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政治經濟上的報復措施——後續再談引進產品和技術的時候,要麼禁售高性能產品,或者限制購買(比如賣給的發動機只准某些機型用,其它機型不准用),要麼喊出報復性的高價,要麼轉手就賣給敵對國家/地區先進武器。很多原本可以談的合作機會,也就此完蛋。最後的結果,常常是裡子沒撈著,還惡了和別人的關係,更是把自己的臉面在國際上砸的乾乾淨淨。

這絕對是法國達索公司親自捉刀的設計手筆。然而達索的外援再賣力,也抵不住印度斯坦航空自己爛泥服不上牆啊。

當然碰上印度這種設計生產管理體系幾乎是全面失控的奇葩,什麼許可生產也照樣不頂用——好比一個又懶又頑劣的小孩被家長硬逼著去學乒乓球,就算有張怡甯劉國梁這樣的頂級好手當教練,一樣不可能練出來職業水準。

許可生產的代價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對方不一定願意賣,這個時候如果對該裝備存在剛需的話,那說不得也只能放開了抄了。而另一個問題,當然就是得多出錢了——不然憑啥別人會給你提供完整的產品設計圖紙、全套技術標準和驗收條件——特別是關鍵零部件的工藝,並提供以人/天為單位的人員學習培訓服務呢?提供技術支援也是要成本的,不賺錢誰給你做。

圖:俄羅斯蘇27

但是這筆學費是非常值得交的。因為需要授權的一方,必然是本身工業基礎較為落後的一方;設計能力、材料、工藝、品質管制水準本來就不如人,要獨力吃透目標型號的設計思想體系和產品生產控制要點,實際上是不可能的。真有那個本事,還用得著引進?早就自己開發類似性能和功能的產品了。

而另一方面,這也給印度在國際貿易中加了很大的分,有利於改善和授權提供方的政治經濟關係。而某些國家,掂不清自己那些企業吹的牛皮裡到底有幾句能信;為了省一點錢,經常性在可以引進許可生產的的情況下,毫無顧忌的仿製、或者是提前撕毀合同。

圖:法國SA 321超黃蜂直升機

當然如果抄的好,抄的順利,那也罷了。偏偏就是這麼做實際上等於在技術和管理能力完全不成熟的狀態下,硬上完全超出當前水準的項目;結果就是造出來的東西無處不是毛病,拖拖拉拉多年——甚至有長達2、30年都不能形成實用能力的典型案例。期間浪費的金錢,貽誤的原本能用於技術順利進步的時間,都遠遠超出引進生產許可的代價。

而且被抄的國家也不是傻子,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政治經濟上的報復措施——後續再談引進產品和技術的時候,要麼禁售高性能產品,或者限制購買(比如賣給的發動機只准某些機型用,其它機型不准用),要麼喊出報復性的高價,要麼轉手就賣給敵對國家/地區先進武器。很多原本可以談的合作機會,也就此完蛋。最後的結果,常常是裡子沒撈著,還惡了和別人的關係,更是把自己的臉面在國際上砸的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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