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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 窮鄉鎮出了個“千萬”級貪官

於集鄉是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鄉鎮, 1.8萬人口, 3.95萬畝耕地, 經濟發展水準低。 可就在這個人均年收入不足萬元的窮鄉鎮, 卻出現了一位“千萬元”級別的貪官。 他就是于集鄉原黨委書記、鄉長劉傳銀。 任職10年, 他利用職權侵吞各類公款823萬餘元, 另有1082萬餘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近日, 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法院以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數罪並罰, 依法判處劉傳銀有期徒刑十六年, 並處罰金200萬元。 劉傳銀當庭服判。

盯上財政撥款, 10年侵吞800余萬

劉傳銀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

師範學校畢業後從事過文教職工、縣政府辦公室秘書、鄉黨委副書記等職務。 2005年至2015年3月間, 擔任陵城區(時為陵縣)於集鄉黨委書記、鄉長。

在劉傳銀任職於集鄉“一把手”的10年裡,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上級政府沒少給於集鄉的企業下撥扶持款, 而這些款項卻成了劉傳銀眼中的“肥肉”。 他要麼夥同他人或自己直接從上級撥款中截留一部分;要麼將扶持款先發給企業, 再想方設法從企業要回來。

被劉傳銀裝進個人腰包的不僅僅是企業扶持款, 其他各種補償款、一事一議款等, 也都難逃他的手掌心。 借他人承包工程虛列開支, 甚至偽造工程, 凡能想到的由頭, 劉傳銀都用上, 為的就是將公款據為己有。

據檢察機關查明, 劉傳銀在擔任於集鄉黨委書記、鄉長期間, 共非法侵吞公款823萬餘元, 同時, 扣除其合法收入後, 有1082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拉財政所長下水, 用盡手段瘋狂斂財

作為鄉鎮“一把手”的劉傳銀, 即便想貪污公款, 操作起來也並不容易。 他之所以能夠得逞, 不得不“歸功”于時任於集鄉財政所所長的李世英(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一次, 劉傳銀和李世英出差, 途經德州一處中高檔社區樓盤時, 劉傳銀提議買房, 兩人一人一套。 回到於集鄉沒多久, 劉傳銀就以“房子要交定金”為由, 讓李世英以企業扶持資金的名義, 虛開單據, 騙取單位公款10余萬元。 李世英原本不同意, 但礙于劉傳銀是自己的上級領導, 加之被劉傳銀威逼利誘,

李世英猶豫再三, 最終選擇了妥協。 就這樣, 李世英被徹底“拉下水”, 劉傳銀的“貪途”也就此走順。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 劉傳銀平時獨斷專行, 哪怕有反對的聲音, 他也從不放在心上。 對有些偽造的合同、報告, 鄉其他領導提出了反對意見, 認為不符合常理, 不予簽字, 劉傳銀就會生氣地強迫他們簽字。 這些文件都是劉傳銀巧立名目、套取公款的重要工具。

身邊人可以搞定, 可企業沒有收到國家財政撥款, 萬一引起懷疑怎麼辦?這個問題劉傳銀早有對策。 他會讓企業開假收據, 或者從企業拿蓋了章的空白收據自己填寫內容, 甚至偽造企業印章自己開收據……就這樣, 在於集鄉, 大權在握的劉傳銀瘋狂上演著撈錢劇碼。

貪污錢款留給女兒, 買的豪宅從沒住過

2015年4月, 檢察機關收到了舉報劉傳銀涉嫌貪污的線索材料。 這份材料的資訊十分有限, 雖然舉報人列出了很多帳戶, 但所有的交易都混在一起, 要想在茫茫交易中具體找出哪一筆是貪污款項, 難度非常大。 與此同時, 劉傳銀的表現也給辦案檢察官澆了一盆冷水:整整6天, 劉傳銀一言不發。

最終, 在辦案檢察官的縝密偵查下, 8家銀行、幾十本存摺、近十年的收支數據被一一厘清。 透過這些資料, 劉傳銀的犯罪證據也清晰地浮現出來, 劉傳銀的心理防線徹底瓦解。

據劉傳銀交代, 貪污這些錢是打算留給女兒, 想給女兒創造一個好的物質環境。 直到案發, 這些錢大部分沒有動, 最大的一筆開支就是在德州市的一處中高檔社區買了一套180多平米的房子,

並進行了豪華裝修。 可直到案發, 劉傳銀一天也沒有在豪宅裡享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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