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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考政策出臺 報名時間4月25日至30日

濰坊新聞網3月16日訊 3月15日, 濰坊市教育局發佈了《關於2017年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意見》, 今年中考報名時間為4月25日至30日, 考試時間為6月11日至14日。 考試成績只能用等級表達, 嚴禁用原始分數、點數等其它表達形式變通。 今年的考試政策保持穩定。 與往年不同的是, 今年更加重視特殊學生的培養, 為他們提供更多的發展和錄取機會。

考試成績 只能用等級來表達

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分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兩類。 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實驗操作技能、資訊技術12科,

考查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4科。

其中,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9科文化課科目的學業水準考試, 全市統一組織;報名時間為4月25日至30日, 考試時間為6月11日至14日。 考試、閱卷及等級劃定由市教科院負責。 考生成績屬個人隱私, 只能用等級表達, 嚴禁用原始分數、點數等其它表達形式變通。

體育與健康和實驗操作技能考試, 中心市區(奎文區、濰城區、高新區、經濟區和市直初中)分別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市創新教育研究院(市實驗教學研究中心)統一組織, 其它縣市區自行組織實施。

體育與健康考試於5月20日前完成。 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於4月30日前完成。

資訊技術考試政策不變, 於4月30日前完成。 成績達不到C等的, 不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的考查及等級認定的組織工作由各縣市區負責, 於4月20日前完成, 成績分A、B、C三個等級, 其中A等不得超過考生總數的30%。 成績達不到B等的, 不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學生綜合素質畢業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 原則上A等不超過本校畢業生數的30%, B等為50%, D等嚴格控制。 對初中學校綜合素質評價A等指標比例實行動態管理, 具體辦法與上年一致。 獎勵指標要從嚴控制, 不得超過畢業生總數的3%, 獎勵部分從B等級中扣除。

考試制度 嚴禁組織應試“快班”

初中一年級學生, 可以參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試;初中二年級學生,

可以參加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試;初中三年級學生, 可以參加所有科目的考試。 在初一、初二已參加有關科目考試但對其成績不滿意的, 初二、初三時可以申請重考, 並以最好的成績參加高中招生錄取。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定課程方案, 合理安排課程計畫, 嚴禁統一提前結束課程或對部分學生組織應試的“快班”, 讓學生提前參加考試。 各縣市可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合理設定提前參加考試人數比例的上限。

體育與健康、實驗操作技能及考查科目成績, 由各縣市區劃分等級(中心市區統一劃分)、公示、核對無誤後, 連同原始成績於5月30日前上報到“濰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試平臺”(以下簡稱“中考平臺”)。

資訊技術考試成績經縣市區招考辦審核後一併上報。

在濰坊市內其它縣市區就讀(且有就讀學校學籍), 需回戶籍所在縣市區升學的學生, 原則上參加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部門組織的體育與健康、實驗操作技能、資訊技術科目的考試, 以上考試科目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等考查科目成績, 由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部門一併上傳到中考平臺。 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部門不得拒絕學生報名考試、漏報成績。 其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參加考試科目的成績, 由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出具書面證明並經分管局長簽字確認後方可有效, 並於5月25日前提供給升學所在地教育部門。

志願填報 升學志願仍分四大類

初中畢業生考試報名時按本人意願同時填報高中階段學校升學志願。 升學志願分四大類:“3+4”志願, 普通高中志願, 三二連讀與五年一貫制志願, 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與技工學校志願。

“3+4”志願共設3個志願, 其中兩個學校順序志願(每個志願設一個專業志願), 第三個為學校和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願。 普通高中具體志願設置與填報辦法由各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市區統一確定)。 三二連讀和五年一貫制設置兩個學校順序志願, 每個學校順序志願設一個專業志願。 考生可以根據自己意願選擇填報兩所學校。 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與技工學校志願設一個, 考生可以選擇填報一所普通中專或職業中專、技工學校。

考試報名、高中階段志願填報,在統一規定時間內通過全市中考平臺進行。自行採集報考科目、普通高中志願資訊的縣市,填報結束後導入中考平臺。填報志願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報,由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確認,存檔備查。

報考範圍 重複報名取消資格

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招生範圍及各類學校招生計畫另行公佈。考生須按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範圍填報相應志願,超出招生範圍填報的志願無效。

考生在普通高中第一志願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並參加全市統一的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不報考普通高中的,在學籍所在縣市區報名,考試地點由縣市確定(市區由市教科院和各區共同確定)。

考生原則上報考就讀初中(且有就讀學校學籍,下同)所在縣市區普通高中,可按規定直接報名,不得報考學籍、戶籍以外縣市區的普通高中(有招收縣外學生資格的民辦普通高中除外)。考生只能在一個縣市區報名,重複報名的,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

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縣市區就讀,需報考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普通高中的考生,須攜帶戶口名簿、監護人房產證(與戶口一致)以及學籍證明等,到戶籍所在縣市教育局審核報名資格(市區由市教育局統一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資訊由縣市教育局於4月15日前統一上傳到中考平臺。

戶籍在濰坊市以外,因監護人來濰務工、投資經商等原因申請在濰坊市參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的,須經戶籍所在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且出具證明,並攜帶戶口名簿、監護人工作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一年以上的勞動用工合同)、居住證明(房產證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學籍證明,到居住地縣市教育局審核報名資格。

不參加我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的學生,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擅自錄取的學生不予註冊學籍。

招生錄取 實行多元錄取方式

根據考生所報志願,按照“3+4”,普通高中,三二連讀與五年一貫制,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與技工學校志願順序錄取。

“3+4”招生錄取工作辦法按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完成時間為7月上旬。凡被“3+4”志願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中、三二連讀、五年一貫制志願的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結果於7月20日前導入全市中考平臺。繼續實行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政策,分配辦法與去年相同。繼續設置指標生錄取標準下限,具體由各縣市教育局統一設置,市區統一設置。凡因達不到錄取標準下限導致不能完成指標生計畫的初中學校,其剩餘的指標生計畫統一調出,作為相關高中學校的普通生計畫指標。

實行綜合錄取、推薦錄取、特長錄取等多元錄取方式,先錄取指標生,再錄取剩餘計畫。

記者瞭解到,今年更加重視特殊學生的培養。各縣市區切實落實推薦錄取政策,為區域內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提供特殊才能展示和錄取的機會,加強特殊才能學生培養工作。同時,繼續設置藝體特長生文化課底線,各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文化課底線標準在去年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另外,三二連讀和五年一貫制錄取按照省考試院的有關錄取規定,根據考生志願和學業水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臺上進行,完成時間為9月中旬。

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與技工學校錄取實行註冊入學,根據考生志願向相關學校投檔,考生也可直接到相關學校報名,根據報到情況進行錄取。普通中專錄取完成時間為9月中旬;職業中專與技工學校錄取完成時間為11月20日前。

考試要求 必須參加統一招考

嚴格成績管理,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無誤後方可上報。推薦生、特長生、實驗操作技能現場測試由具體組織實施單位進行全程錄影,並連同試題試卷保存至學生畢業。我市初中學籍的畢業生報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的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並按招生錄取程式進行錄取。

嚴禁任何高中學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前進行招生宣傳或組織考生報名,更不允許學校擅自招生;不得以減免學雜費、補助生活費等不正當手段亂拉學生。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等阻止、干預學生合法選擇志願學校或擅自代替學生報名。

嚴格執行招生計畫,不得超計畫、超班額(新生行政班額不超過50人)招生,不得擅自補錄學生。對造成試題洩密,或在素質教育工作評價、指標生分配、報名、考試、閱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特殊考生資格審核、推薦和錄取等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違規操作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記者 王葉妮

考試報名、高中階段志願填報,在統一規定時間內通過全市中考平臺進行。自行採集報考科目、普通高中志願資訊的縣市,填報結束後導入中考平臺。填報志願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報,由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確認,存檔備查。

報考範圍 重複報名取消資格

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招生範圍及各類學校招生計畫另行公佈。考生須按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範圍填報相應志願,超出招生範圍填報的志願無效。

考生在普通高中第一志願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並參加全市統一的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不報考普通高中的,在學籍所在縣市區報名,考試地點由縣市確定(市區由市教科院和各區共同確定)。

考生原則上報考就讀初中(且有就讀學校學籍,下同)所在縣市區普通高中,可按規定直接報名,不得報考學籍、戶籍以外縣市區的普通高中(有招收縣外學生資格的民辦普通高中除外)。考生只能在一個縣市區報名,重複報名的,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

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縣市區就讀,需報考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普通高中的考生,須攜帶戶口名簿、監護人房產證(與戶口一致)以及學籍證明等,到戶籍所在縣市教育局審核報名資格(市區由市教育局統一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資訊由縣市教育局於4月15日前統一上傳到中考平臺。

戶籍在濰坊市以外,因監護人來濰務工、投資經商等原因申請在濰坊市參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的,須經戶籍所在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且出具證明,並攜帶戶口名簿、監護人工作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一年以上的勞動用工合同)、居住證明(房產證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學籍證明,到居住地縣市教育局審核報名資格。

不參加我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的學生,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擅自錄取的學生不予註冊學籍。

招生錄取 實行多元錄取方式

根據考生所報志願,按照“3+4”,普通高中,三二連讀與五年一貫制,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與技工學校志願順序錄取。

“3+4”招生錄取工作辦法按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完成時間為7月上旬。凡被“3+4”志願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中、三二連讀、五年一貫制志願的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結果於7月20日前導入全市中考平臺。繼續實行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政策,分配辦法與去年相同。繼續設置指標生錄取標準下限,具體由各縣市教育局統一設置,市區統一設置。凡因達不到錄取標準下限導致不能完成指標生計畫的初中學校,其剩餘的指標生計畫統一調出,作為相關高中學校的普通生計畫指標。

實行綜合錄取、推薦錄取、特長錄取等多元錄取方式,先錄取指標生,再錄取剩餘計畫。

記者瞭解到,今年更加重視特殊學生的培養。各縣市區切實落實推薦錄取政策,為區域內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提供特殊才能展示和錄取的機會,加強特殊才能學生培養工作。同時,繼續設置藝體特長生文化課底線,各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文化課底線標準在去年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另外,三二連讀和五年一貫制錄取按照省考試院的有關錄取規定,根據考生志願和學業水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臺上進行,完成時間為9月中旬。

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與技工學校錄取實行註冊入學,根據考生志願向相關學校投檔,考生也可直接到相關學校報名,根據報到情況進行錄取。普通中專錄取完成時間為9月中旬;職業中專與技工學校錄取完成時間為11月20日前。

考試要求 必須參加統一招考

嚴格成績管理,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無誤後方可上報。推薦生、特長生、實驗操作技能現場測試由具體組織實施單位進行全程錄影,並連同試題試卷保存至學生畢業。我市初中學籍的畢業生報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的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並按招生錄取程式進行錄取。

嚴禁任何高中學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前進行招生宣傳或組織考生報名,更不允許學校擅自招生;不得以減免學雜費、補助生活費等不正當手段亂拉學生。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等阻止、干預學生合法選擇志願學校或擅自代替學生報名。

嚴格執行招生計畫,不得超計畫、超班額(新生行政班額不超過50人)招生,不得擅自補錄學生。對造成試題洩密,或在素質教育工作評價、指標生分配、報名、考試、閱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特殊考生資格審核、推薦和錄取等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違規操作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記者 王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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