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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警方半月調處調解矛盾糾紛186起

隨著氣溫回升, 110資料顯示, 各類矛盾糾紛引發的警情抬頭反彈。 本著“能調多調、多調少罰”的原則, 臨沭警方推出“現場調處、事後調處、多方調處”三項機制, 半個月內即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86起, 避免“民轉刑”案件8起, 有效消除了大量不安定因素。

對接報的涉及土地、家庭、鄰里、債務、事故等引發的警情, 針對警情等級、現場狀況不同, 視情採取相應的調解機制。 對於警情比較簡單、當事人情緒平穩的, 實行現場調解, 通過說服、勸導, 儘量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初始狀態。 對於警情相對複雜、當事人情緒激烈的, 實行事後調解,

出警民警控制現場、固定證據、隔離當事人後, 將雙方帶回調解;對一次調解不成功的, 實行“降溫處理”, 待雙方情緒平穩後, 擇機再次調解, 提高了調處成功率。 對於警情疑難複雜、民警多次工作未果的, 實行多方調解, 邀請熱心的村街幹部、有聲望的老黨員、村街老“族長”, 運用法理與鄉情, 多方參與說和, 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達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4月15日, 青雲鎮村民李某與王某因土地邊界發生爭執報警。 正值春耕春播時機, 為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 民警啟動多方調解機制, 邀請工作區和村幹部共同參與, 一次性調解成功。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注意, 遇事控制情緒, 保持理性, 防止矛盾激化升級。

編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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