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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債務人人身自由 海陽五男子討債不成討來事

大小新聞用戶端3月16日訊當前, 在民間借貸中, 經常會遇到債務人無法按時換上欠款, 這本是民事糾紛, 債主可以按照法律合法地索要錢款, 但實際中, 卻是很多債主不願借助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覺得程式繁瑣, 往往是將債務人找來, 讓人看管著催要欠款, 並不時對債務人進行恐嚇, 甚者更有進行毆打, 殊不知, 這樣做往往則是觸犯了法律。

日前, 海陽兩男子祁某、王某某就為了討債, 夥同朋友王某、包某、由某對債務人隋某進行看管並限制人身自由, 最終, 五人被海陽市公安局東村派出所抓獲,

並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取保候審。

當日8時許, 隋某被祁某以協商還款為由帶至祁某經營的一家投資公司內, 後祁某指使王某、包某對隋某進行看管, 並告知不還款不讓其離開公司。 第二天, 見隋某依然無法還上欠款, 祁某又和王某某、包某、由某、王某將隋某轉移至某商務酒店內進行看管, 期間, 祁某等人對隋某進行恐嚇, 直到12時許, 民警趕到現場才將隋某解救。

對於自己的行為, 祁某等五人都覺得太傻了, 雖然悔不當初, 但等待他們的必將是法律的懲處。

責任編輯:叢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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