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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平縣人民法院巡迴法庭走進鄉村

4月13日, 鎮平縣人民法院巡迴法庭的法官們來到了鎮平縣盧醫鎮東風村, 對當地一起贍養案件進行巡迴審理。

此贍養糾紛案件中, 年過八旬的原告張某某與被告劉某某系母子關係, 原告夫婦生育二子一女, 其中原告丈夫及長女已去世。 原告現無勞動能力, 要求由被告每月支付贍養費329元, 醫療費由被告承擔50%。 鎮平法院受理該案後, 考慮到雙方是母子關係, 為了不損害親情並妥善解決此案,

承辦法官多次聯繫原、被告進行調解, 但是原、被告矛盾由來已久, 雙方說不了幾句話就會吵起來, 調解無果而終。 法庭考慮到原告年近八旬, 行動不便, 為方便當事人進行訴訟, 決定在當事人住所地村委會進行巡迴開庭審理。

在庭審中, 被告拿出證據, 說明自己為什麼不贍養母親, 並且總結了這些年來父母是怎麼對待他們的“趕、致”即:把他們趕出家門、把他們置於死地。 由於原、被告雙方意見分歧較大, 始終無法達成調解意見, 法庭當庭宣判:判決被告劉某某于判決生效後於每月的25日前給付原告張某某贍養費40元,

每年的7月20日前給付原告小麥300斤, 每年的11月20日前給付原告玉米100斤;原告張某某于判決生效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由被告劉某某按照醫療費票據金額的50%承擔。

近幾年來, 鎮平法院充分發揮巡迴審判便民和宣傳教育的作用,

將法庭搬進田間、村頭、農家小院, 不但方便了當事人訴訟, 還收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傳效果, 讓群眾感受到法律的權威, 也讓群眾瞭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識, 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 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歡迎和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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