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區打工的張某,
頻頻盜竊超市門前的電動車、自行車,
變賣後用於還飯店的酒菜錢。
日前,
他再次作案時,
被民警當場控制,
並查出此人先後盜竊電動車、自行車14輛,
涉案價值2萬餘元。
4月8日下午,
高新派出所四大隊民警接到線索,
在市區北京路某超市前,
一中年男子半小時前將一輛自行車停放在超市門前,
後推著一輛電動車離去,
現又返回來欲推走自行車,
懷疑其有盜竊行為。
民警趕到現場,
將該男子控制。
經訊問得知,
此人姓張,
現年50歲,
2006年、2011年曾因盜竊被判過刑。
當日下午1時20分,
張某將騎來的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