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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春耕時, 作為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 廬江糧食生產一直是重中之重, 但是經歷了去年的洪澇災害、糧食減產和糧價低迷等多重打擊之後, 種糧大戶們對自己經營的土地有了重新認識, 有的“毀約棄耕”, 有的“逆勢搶地”。 連日來, 筆者走進田間地頭, 探尋這背後的事實真相。
租地種糧不划算, 只好“毀約棄耕”
“原來這片地和農民簽合同時說好了租5年, 但今年實在是租不起了, 沒辦法只好委託村支書挨家挨戶做退地的工作。 ”3月4日, 盛橋鎮山頭村種糧大戶李自栓站在田頭指頭眼前的一片荒地對筆者說。
2015年底, 李自栓在村裡流轉了500畝土地用於種植糧食及經濟作物。 “由於中央在農村的大好政策, 本來信心滿滿, 準備大幹一場。 不料2016年遇上多年不遇的大水, 水稻產量大幅下降甚至絕收, 等水退之後, 下茬小麥也沒種上,
在廬江, 像李自栓這樣“毀約棄耕”的種糧大戶還有不少。 筆者瞭解到, 還有一些種糧大戶雖然沒有“毀約棄耕”, 但也無法按照原先合同規定的土地流轉價格支付農民租金。
縣農委主副主任鄧本宜認為, 這是種糧大戶和流轉土地的農民相互博弈的結果。 這幾年種糧收益比前幾年每畝少了三五百元, 種糧大戶和農民只能各承擔一半, 要不土地流轉協議就很難維持下去, 種糧大戶只能“毀約棄耕”。
思路一變天地寬, 有人“逆勢搶地”
“毀約棄耕”或與糧食生產效益下降、當地農戶對種糧前景感到“悲觀”有關。 不過,筆者在優質稻米產區——白湖鎮採訪時, 卻見到了另一種場景——當地不少種糧大戶正計畫今年繼續擴大規模經營面積。
3月5日, 站在自家一望無際的麥田裡, 白湖鎮種糧大戶姚小波面帶笑容, 他去年種了1500畝優質水稻, 收益相當不錯, 今年計畫種3000畝, 支撐他急速擴張規模的就是效益。 在他的帳本裡, 因為“團購”, 生產資料等投入低, 每畝種植成本僅350元,
“無論是‘毀約棄耕’還是‘逆勢加碼’, 對於種糧大戶來說,‘面子’是地租和成本,‘裡子’是效益。”鄧本宜分析說,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是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這樣生產出的農產品才更具競爭力。水稻價格走低後,一些“小農”將退出種植業,而“大戶”在成本與糧價“雙低”情況下選擇“接盤”。同時,國家採取補貼、多種社會保障等措施來穩定“小農”,這種“穩中求進”的政策選擇,已經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現代農業發展蓄積了動能。
事實上,廬江很早就開始扶持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從補貼新型經營主體購置農機,到出臺土地收益保障貸款等金融支持政策,從農業科技服務,到補貼其採用免耕播種等新技術,“大戶”們擴大規模的底氣也很足。
避免糧農“撂挑子”,政府主動“挑擔子”
業內人士主夥,要改變‘大路貨’多、高端精品少的供需脫節情況,深化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優質優價’糧食流通機制,引導農民調整糧食品種結構,讓種糧農民通過市場增加收入,從而實現‘種糧能賺錢’的目標。
首先,要求全縣涉農部門要實實在在為種糧大戶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和制度性成本。一要研究完善農機補貼政策,進一步提高種糧大戶的農機購置補貼比例。二要優先、從簡審批大戶急需的晾曬場地、烘乾機等機械所需配套場地。三要對於農民貸款難、農業保險弱等老問題,要積極結合農地“三權分置”開展金融創新,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從而提升糧食生產抗風險能力。
其次,對於少數種糧大戶“毀約棄耕”,各級縣政府要將服務管理的關口前移,建立健全資格審查、專案審核制度,確保農民與流轉者簽訂的合同合理合法,既保護農民合法利益,也能避免下鄉資本“一走了之”。
“我們圍繞中央一號檔精神深化改革,化解種種陣痛。檢查我們的職能部門的管理、服務手段能否適應農業現代化進程,能否應對適度規模經營給農業生產方式帶來的挑戰,以保證糧食安全。”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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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種糧大戶來說,‘面子’是地租和成本,‘裡子’是效益。”鄧本宜分析說,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是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這樣生產出的農產品才更具競爭力。水稻價格走低後,一些“小農”將退出種植業,而“大戶”在成本與糧價“雙低”情況下選擇“接盤”。同時,國家採取補貼、多種社會保障等措施來穩定“小農”,這種“穩中求進”的政策選擇,已經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現代農業發展蓄積了動能。事實上,廬江很早就開始扶持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從補貼新型經營主體購置農機,到出臺土地收益保障貸款等金融支持政策,從農業科技服務,到補貼其採用免耕播種等新技術,“大戶”們擴大規模的底氣也很足。
避免糧農“撂挑子”,政府主動“挑擔子”
業內人士主夥,要改變‘大路貨’多、高端精品少的供需脫節情況,深化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優質優價’糧食流通機制,引導農民調整糧食品種結構,讓種糧農民通過市場增加收入,從而實現‘種糧能賺錢’的目標。
首先,要求全縣涉農部門要實實在在為種糧大戶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和制度性成本。一要研究完善農機補貼政策,進一步提高種糧大戶的農機購置補貼比例。二要優先、從簡審批大戶急需的晾曬場地、烘乾機等機械所需配套場地。三要對於農民貸款難、農業保險弱等老問題,要積極結合農地“三權分置”開展金融創新,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從而提升糧食生產抗風險能力。
其次,對於少數種糧大戶“毀約棄耕”,各級縣政府要將服務管理的關口前移,建立健全資格審查、專案審核制度,確保農民與流轉者簽訂的合同合理合法,既保護農民合法利益,也能避免下鄉資本“一走了之”。
“我們圍繞中央一號檔精神深化改革,化解種種陣痛。檢查我們的職能部門的管理、服務手段能否適應農業現代化進程,能否應對適度規模經營給農業生產方式帶來的挑戰,以保證糧食安全。”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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