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公安戶政部門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水準, 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破解難題, 深入推進“二十條”便民利民措施落實, 從2017年4月19日起,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11個戶籍派出所全部開通辦理省外異地居民身份證業務。 目前各受理點可以辦理全國所有省、市、自治區的異地證(含各類民族文字的雙語證)。 需要辦理跨省和省內異地身份證的群眾可以直接到居住地所屬派出所就近辦理。
規範了跨省和省內異地辦證受理條件:公民異地換領居民身份證, 憑居民身份證舊證受理;異地丟失補領和省內有照片人員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全面開通掛失申報業務。 目前我區11個戶籍派出所戶籍視窗中已全面開通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業務, 方便群眾證件丟失後就近辦理掛失業務。
辦理掛失申報業務, 你的身份證有可能失而復得。 目前我區11個戶籍派出所戶籍視窗已全面開通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制度, 對群眾主動上交撿拾到的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進行回收登記, 妥善保管並錄入全國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系統, 為群眾提供查詢服務, 同時按規定發還、銷毀證件並做好登記。
為了最大限度減少丟失、被盜證件流散社會, 嚴防被不法分子冒用, 桃城分局還通過與交通、環衛等易發現群眾丟失、被盜身份證的單位建立長效機制, 多種管道收集群眾丟失、被盜的身份證。
工作中, 不少群眾在換領(換發)居民身份證時, 想留下舊證作為紀念。 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 公民換領(換發)居民身份證的, 領取新證時, 必須交回原證。 派出所工作人員會在群眾的監督下, 對舊證做剪角處理確保視讀、機讀功能失效。 並妥善保管群眾交回的舊證, 嚴格遵守涉密產品銷毀有關規定, 按程式統一銷毀。 對於群眾提出的留存舊證作為紀念的訴求, 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 將剪角處理後的舊證交還群眾並做好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