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兩次司法拘留仍不還款 自貢一“老賴”被判刑

四川線上消息(王霞 記者 劉春華)3月16日, 記者從自貢市沿灘區法院獲悉, 一名“老賴”被司法拘留兩次, 但仍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 兩天前, 這名“老賴”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其當庭表示服判。 這也是自貢法院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以來, 沿灘區法院判處的首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

林某某是四川某電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住自貢市自流井區。 自2014年4月起, 林某某和妻子陳某某以做生意需周轉資金為由, 先後兩次向沈某共借款300萬元。

2015年1月, 因林某某未歸還借款, 沈某向自貢市自流井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同年4月, 自流井區法院判決林某某、陳某某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沈某借款本金300萬元。 林某某未提出上訴。 兩個月後, 沈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此案後由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沿灘區法院執行。

2015年8月初, 沿灘區法院向林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財產報告令。 2015年10, 林某某夫婦將其位於浙江省某市的房屋變賣130萬元, 除歸還銀行貸款100萬元外, 餘款歸個人使用未向法院申報。 此後, 林某某雖兩次被沿灘區法院司法拘留, 但仍然拒絕還款。 去年7月, 林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沿灘區法院審理後認為, 林某某對法院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

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沿灘區法院相關人士表示, 我國《刑法》第313條規定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為打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提供了法律依據。 沿灘法院對林某某案的審判, 有力打擊了“老賴”的囂張氣焰, 同時也對通過刑事審判破解執行難作出了新的探索, 是強力推動執行工作, 維護司法權威、樹立司法公信的重要舉措。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